3万多“两保户” 喜迎免费电
民生解读
1月4日,大雪,室外气温零下两度。志愿者车国平像往常一样,在朱雀社区爱心屋值班。突然,电话铃声响起,打电话的是一位低保残疾人。对方诉苦说,他们是双残疾家庭,家里有一台旧空调,却因为怕电费超支一直没敢开。结果由于气温太低,她和丈夫双双感冒,光打针就花了近两百元。空调到底要不要用,让他们好纠结。车国平把这户残疾人家的苦恼转告给了帮办,并希望我们呼吁政府给予这个特殊家庭减免电费。
今天,我们向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按照浙江省统一执行的阶梯电价“新政”,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两保户”,今后可享受一定额度的免费电了。
据宁波电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1日(本周五)起,凡我市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两保户”家庭均可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享受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
享受政策时间
不早于2012年7月
据了解,“两保户”享受这一政策的时间从民政部门批准的起始月份(但不早于2012年7月)算起,至被取消“两保户”资格的次月起停止享受。
供电部门负责人介绍,对符合条件的“两保户”家庭,登记前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不早于2012年7月),由供电企业一次性退还;登记后每月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直接在当月电费中扣除(如当月用了20度,只需要付5度的电费)。
登记办理手续
因类别而略有不同
由于是首次实施,供电部门特别提醒,“两保户”办理登记手续时,需要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户”或“五保户”证明原件;“两保户”户主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原件;近期电费发票或电量电费通知单。如果为代办的,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证明材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集中供养的“两保户”免费用电登记手续,由集中供养单位统一办理。办理人须携带集中供养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集中供养的“两保户”名册、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户”或“五保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往供电营业窗口办理。
对租住他人房屋的“两保户”家庭,在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前,应与房东就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处理事宜达成一致。
合表用电的“两保户”家庭,在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前,应与合表下其他用户就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处理事宜达成一致。
“两保户”用电地点发生变更,应及时携带有关材料到供电营业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减免电费算法
可上宁波公益网查询
据了解,安装“一户一表”的,减免的电费按免费用电量乘以阶梯第一档电量对应的电度电价水平确定。其中执行峰谷电价的,减免的电费按免费用电量根据实际用电峰谷比例折算后的峰、谷电量分别乘以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计算。当期实际用电量不足15度的,则按实际用电量计算可减免的电费,不足部分不结转到下一期。
集中供养的,按照有效人数确定免费用电量,减免的电费按免费用电量乘以集中供养单位执行的电价水平计算。
合表用户号下有多户“两保户”的,免费用电量按户数确定,减免的电费按免费用电量乘以该合表用户电价水平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式和案例,帮办记者已经上传到宁波公益网(www.nbcsbb.org)了,有需要的读者可登录查看。 (易鹤 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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