薏苡 发表于 2013-4-24 12:38:36

助推新老物业交接 蕙兰社区这样做

  社区金点子
  宁波公益网讯:余姚日月星苑是2006年底落成的小区,由于种种原因,入住率始终不高,导致物业费收缴率一直偏低。
  小区物业管理走入“下坡”,业主更加不愿意缴纳物业服务费。恶性循环之下,业主提出了更换物业的要求。随后经过实地考察、民主投票等方式层层筛选,最终确定了新的物业公司。
  “但新老物业交接并没有那么简单,对我们来说是个很大的考验。”蕙兰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说,在交接过程中,社区遇到了一系列难题。
  首先是业主对如何选择新的物业提出质疑。自老物业张贴退出公告后,引发许多业主的担心:“新物业进来后能不能顺利接手”,“新物业能比老物业管理得好吗”。
  其次是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不理解,对其公正、民主程度存在质疑。
  第三,新老物业交接问题重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业资料移交难。虽然《物业管理条例》对交接内容有规定,但比较笼统,不能充分地将日后新物业顺利开展工作所需的资料全部涵盖在内,资料移交也不完整;二是相关费用处理难。主要体现在业主之前欠缴的物业费如何处理,今年新缴纳的物业费该归属于谁等。对于物业办公用房,老物业曾对此进行过装修,投入了一部分费用,这笔费用新老物业如何交接。
  第四,大部分业主不愿意向新物业缴纳物业服务费。新物业在接手初期,由于人员还没有全面到位,还出现花草树木枯萎、生活垃圾清理不干净等现象,使得业主开始怀疑自己挑选出的新物业能否管理好小区。
  面对这些难题,社区及时当好“老娘舅”,一方面向居民做好解释工作,另一方面督促物业尽快完善工作。
  第一步,做好宣传工作。社区、业委会定期在宣传栏张贴工作公告,让业主们了解工作进程,在QQ群中与群友沟通信息,征集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与全体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从而使大家理解和支持业委会的工作。
  第二步,加强监督,使得物业服务与收费等值。在业主代表大会上,物业公司对小区管理作出书面承诺,社区、业委会作为中间人,监督物业是否达到承诺要求。同时,如果在物业达到承诺要求后,仍有业主不愿意支付物业费的,社区和业委会要共同帮助物业征收物业费,保证物业管理正常运行。
  第三步,引导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推进业主自治。
  第四步,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物业和业主正确理解和认识有关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内开展工作和维护自身利益,从而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董小芳 宋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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