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3-7-6 22:55:15

【志愿者管理】NGO志愿者管理中的风险与防范


  做一名志愿者,将会有哪些风险?在NGO的志愿者管理中,又将会有哪些管理风险?的确,风险无处不在。无论对于志愿者还是对于NGO来说,这个问题都值得认真考虑一番。
  
  其实,遑论志愿者,即使作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又何尝不会面临形形色色的风险呢?比如:人能够从生理上和心理上伤害他人;项目可能会被不恰当技术水平和年龄组的人群操作,被不恰当设计和管理,产生消极后果;组织会被谎言伤害、指控,引起客户不满,激怒员工和志愿者,造成资源流失……而对于NGO的管理而言,一旦风险被确认和界定,就必须学会对它们进行评估、预防和控制。
  
  就NGO志愿者的风险管理而言,最大的也是最直接的风险是志愿者可能会受到伤害;而更多的风险则发生于由志愿者、员工、受助者多种因素引发的意外事件或事变,不仅给当事者带来伤害,而且还会损害组织的声誉,甚至NGO下一步的生存和发展。
  
  目前,国内众多民间公益组织中,在志愿者管理方面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没有建立规范的志愿者管理制度。其主要原因有:意识不强或没有能力、或忙于筹款、开展活动,对自身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建立一个不适合自身组织的志愿者管理制度,而实际上并没有很好地执行;
  
  2、法治观念淡薄,缺少对志愿者管理的风险意识,认为个人热情、经验、信任和友谊更重要;或者组织处于发展初期,规模较小,不需要专门对志愿者进行一整套规范化管理;
  
  3、没有足够的人力,缺少对志愿者招募、组织和管理的专门人员;或者志愿者稳定性不够,流失率较高,志愿者的来源、背景具有很大的发散性,无法统一标准管理;
  
  4、缺乏对志愿者的足够的培训和激励机制,造成志愿者素质参差不齐,志愿者的服务质量不高;
  
  5、没有明确组织与志愿者建立契约关系,对志愿者的权益保护措施不力;
  
  6、缺乏志愿者资源,或者现有的志愿者资源无法或者不能很好地利用。
  
  ……
  
  从一定程度上讲,上述问题的出现和存在与我国的志愿服务尚处于初级阶段,NGO自身发展经验的缺失,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志愿服务的顺利开展受到种种限制等因素,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而从某种意义来说,NGO志愿者的风险管理,实际上更为集中地体现为志愿者自身权益的保障。让我们从以下六个方面来看看,志愿者的合法权利是怎样没有得到保障和怎样才能得到足够的保障:
  
  1、志愿者与受助者之间的关系:不明确→明确
  
  在参与社会服务时,志愿者与受助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受助者往往把志愿者作为无偿劳动力而滥用;第二,有部分志愿者把志愿服务当作是对他人的一种施舍,影响到服务态度。而从法律关系上来看,志愿者和受助者之间其实应该是一种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2、NGO与受助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模糊:人情→契约
  
  NGO可以和受助者(或其监护人)通过契约的形式,将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加以明确化,以便志愿者更好地服务社会。
  
  3、志愿服务的规范性程度低:不规范→规范
  
  我国志愿服务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应的法律法规较少、效力等级低,都是地方性法规,而且原则性的东西多,可操作性不强,从而导致志愿服务具有很大盲目性、随意性和无序性。志愿者往往是没有通过专门的培训直接上岗,在很多情况下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这不但影响到志愿服务的质量,而且可能危及到志愿者的人身安全,特别是在从事技术性较高危险性较大的志愿服务。
  
  4、NGO对志愿者缺乏必要的管理、培训和规范:热情→技能
  
  做志愿者不仅需要热心。一个好的NGO,就意味着它有好的项目,好的项目管理,合格的志愿人员,这些人不但有感人的志愿精神,还要有志愿技能。而中国大部分的NGO缺乏的恰恰是这些。凭着一种想法,借着一股热情,到处去找钱,找来了钱就把它花出去,至于效果怎样,没人知道。这是目前大多数中国NGO的现状。
  
  5、NGO对志愿者不能提供必要的人身权益保障:无保障→有保障
  
  NGO的宗旨决定了它不能通过志愿者的志愿服务获取利润,但是,尊重志愿者的劳动,并为志愿者考虑报销活动相关的费用,如车费、通讯费、基本食宿乃至最低的生活费用、办理保险等,应成为NGO考核志愿者管理工作重要指标之一。此外,NGO在对志愿者参与的项目缺少必要的安全性评估。
  
  6、临时招募的志愿者带来多重风险:临时性→长期性
  
  临时招募的志愿者缺乏对组织理念的认可,之前也没有很好的沟通,可能存在文化或者信仰上的冲突,在个人兴趣和目标上找不到与组织所做事情的融合点,最后不仅没有帮到忙,反而把事情办砸了。无论是NGO对志愿者还是志愿者对志愿服务都缺少深层次了解,大大降低的志愿服务的安全性。
  
  总之,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天灾人祸不期而遇给人以致命的打击,使人生活恐惧不安,使家庭陷入困境,生活难以为继。志愿者在参与社会服务,尤其是一些带有很大危险性活动如环境保护、抢险救灾、维护治安等。这种危险不是个人能承担的。因此,在志愿者确实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时,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赔偿,切实保障志愿者的各项权益,使志愿者的权利真正落到实处,必将极大的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
  
  而对于NGO而言,志愿者管理风险的防范应是一项系统、综合的工作,绝非是单一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仅要从志愿者招募与筛选、指导与培训等方面,尽一切可能保护受助者、志愿者、员工免遭不幸;更重要的是,还需要通过与志愿者签署协议,将彼此的权责约定明确。
  
  然而,尽管如此,从NGO的长远发展来看,其可能遭遇的风险绝非仅仅来自于对于志愿者的管理方面,其他如对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合作伙伴的选择、政策与法律的约束与要求、资金筹集与使用的安全等等,不一而足,但NGO先天的“草根性”则决定了志愿者对其发展、壮大的至关重要性,因此,作为NGO的负责人和管理者,对志愿者进行科学管理与风险防范,无疑会影响到机构的历史使命的顺利完成以及愿景目标的早日实现。
  
  作者:梁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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