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懵以往 发表于 2013-7-8 14:03:54

美国的狗文化

在所有宠物中,美国人最喜欢的是狗。美国人喜欢养狗。爹亲娘亲,不如狗亲。你要是跟美国人说起吃狗肉,他们会立马把你视为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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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至狗,没路走!人过节,狗过劫!”廣西玉林市民間每年的6月21日,會舉行夏至荔枝狗肉節,食肆宰殺狗隻後,當地人便用荔枝及米酒伴隨進食。狗肉節近年一直受到批評,去年更有全國各地志願者到場抗議,在劏宰狗隻的檔販面前,跪下向狗「謝罪」。广西狗肉节,引起中国爱狗人士的反弹;玉林夏至荔枝狗肉节被称为“舌尖上的罪过”!
  
  美国新版护照,第24和25页,印着紐約州的印第安原住民摩霍克族的一句感恩名言:
  
  “我们为世界上所有的动物献上感谢。他们有很多可以教导人类的地方。我们庆幸它们还在这里,也希望永远如此。”
  
  在所有宠物中,美国人最喜欢的是狗。美国人喜欢养狗。爹亲娘亲,不如狗亲。你要是跟美国人说起吃狗肉,他们会立马把你视为异类。但中国人拿狗不当回事,骂人还偏爱用“狗”当形容词。
  
  美国人也用狗骂人。典型的美国国骂,是“母狗养的”(SonofaBitch)。相当于中国的“婊子养的”。那年,美国众议院议长金瑞奇就用了“母狗”(Bitch)这个词形容当年的克林顿夫人,今天的美国国务卿克林顿女士,引起了一场**。
  
  狗是动物中,跟人最亲的一种被驯化的动物。它对主人忠诚不二。猫会记仇,狗不会。我养过猫,没养过狗。在美国这样人情愈发淡薄的地方,养一只跟人亲热的狗,比养猫和其它宠物,得到更多体贴。养了不孝的“败家子”,或是惹是生非的“富二代”,还不如养只狗。
  
  朋友养了一只古巴小狗。小狗每次见到我,都非常亲热,不光站起来,给我作揖。我走到哪,他也跟到哪。我一坐下,他就把两只前脚搭在我的腿上,要我抱抱他。抱起来后,他爱把鼻子凑到我的脸上,做热情状。
  
  这种古巴公寓狗,平常不叫,也不会咬人。美国人养狗,每年有很多人被狗咬了。如果狗把人咬了,狗的主人一定会吃上官司。最近的一个案例是,一只狗咬死了人,狗的主人主人因此给判了125年的徒刑。你说冤不冤枉?不过,这是一个极端的案例。
  
  但动物间,互相咬咬打打,见惯不怪。俗话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
  
  “狗咬狗,一嘴毛”。这是中国人“各打50大板”的典型态度。搁在美国,这个道理就未必行得通。要看在那里咬,什么狗咬、什么狗被咬,还有狗主人是什么人,英文讲得流不流利,他们对狗咬狗的态度如何。弄不好,狗咬狗,不光咬出一嘴毛,还会咬出官司,惹出一身麻烦。
  
  纽约有一个“狗法庭”,专门处理狗咬狗一类纠纷。
  
  朋友的女儿,有个来自古巴的同学,父母59年古巴革命后,从古巴逃来美国。因为怀念故乡,养了一只古巴狗,是只公狗。她的邻居也养了一只狗。但是,是一只美国母狗。一天,这只美国母狗趁主人不注意,溜到邻居家的院子里。本来,男狗女狗相见,应该分外亲热。但是,这只古巴男狗,并不理会美国女狗的拜访和串门。狗言不合,两只狗竟然咬了起来。在互咬的过程中,古巴男狗把那只美国女狗咬伤了。美国女狗灰溜溜地逃回家。
  
  美国狗的主人,见到自家的狗给咬伤了,不乐意了。本来是美国狗越过邻居的地界,侵犯了邻居的狗领地,才被咬的。美国狗越界,有错在先,被咬了能怨谁?谁知道它回去后,它的主人不罢休。一个状子递到纽约狗法庭。把邻居家的古巴狗给告了。俗话说,“恶人先告状”。先告状的,常常是恶人、恶狗。这里明摆着,是“恶狗先告状”。
  
  择日开庭。狗法庭的狗法官,听了两造狗的主人的陈述、证据和辩驳。美国狗的主人,是个白人,能说会道;古巴狗的主人,是个古巴人,母语是西班牙语,英语讲得不地道,结结巴巴。狗法官听了美国狗主人的陈述,听明白了;听古巴狗主人的陈述,一知半解。狗法官是个女的,也许是“女权主义者”。不由分说,判决古巴“男狗”有罪。
  
  古巴狗的小主人,这时拿出朋友的一叠签名信,说明那只古巴狗并不是恶狗,更不是疯狗。他们大家多么喜欢这只狗,云云。她用童稚的,但却是清晰的英语请求不要把古巴狗处死。也许这位狗法官这下真正听明白了前因后果,也许她是个动物保护主义者。总之,最后她对那只古巴狗动了恻隐之心,法下留情,把这只古巴狗“驱逐出境”——送回古巴。
  
  幸好狗的小主人及时证明那不是一条疯狗,“孤胆救狗”,使这条古巴狗免于一死。后来,狗的主人,依照狗法庭的裁决,把那条狗送回了古巴。
  
  狗咬人,犯了“人法”,用人的法律处罚,体现人比狗重要,以免狗仗人势,继续咬人;但是,如果狗咬狗,也用“人法”待之,不由分说,就判死刑,则未免太过轻率。至少也要检查一下那是不是一条疯狗,会不会咬人,给犯了狗法的狗一个“合法訴訟程序”(dueprocess)。
  
  人有人法,狗有狗法。就算是条狗,也应该有这样的“程序保障”;这样才不至于因为狗的纠纷引起人的纠纷。。合法的程序,既是人对狗的一种责任,也是对狗主人的狗法和人法的教育。依法保护狗权,实际上是人给自己立下榜样。
  
  人类善待动物,人类保护动物,其实是保护自己。
  
  (选自自选集《西学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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