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重拳整治 让商超散装自制食品不再“散漫”
特别关注·夏季食品安全
炎炎夏日,各式熟食和散装食品因其即食方便而备受青睐。超市里散装的凉菜、熟食、糕点、豆制品、炒货等也进入销售旺季。
然而,以往由于制作、管理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使得这些食品的安全问题总是难免让消费者忧心:生产日期到底是哪天?卫生状况能保证吗……工商部门接到的关于自制食品和散装食品的相关投诉也会升温。
现如今,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甬上不少商超里已悄然开始发生变化。从本月初开始,《宁波市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商场超市食品现场制售规范管理意见(试行)》开始正式实施,从此散装食品和自制食品的每个环节将拥有统一的规范。
那么,商超里散装、自制食品的安全隐患到底有哪些?这两项规定的“具体动作”是什么?商超执行情况如何?带着疑问,记者特地走访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甬上多家超市,为您送上答案的同时,也邀请市民朋友一起监督,共同把好食品安全关。
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瞿宏敏 卢群力 文/摄
标签、质量成投诉热点
食品安全存有五大隐患
前不久,华先生在超市里称量购买了一些烤制的鱿鱼片,可是回家食用后却发现味道不太对劲。“吃到嘴里怪怪的感觉,不像以往吃的味道。再仔细看,可能由于那几天一直下雨,空气潮湿,鱿鱼片上面似乎有一些霉点。”于是华先生立即拨打了12315投诉。
和华先生投诉的内容不同。两个月前,徐先生在鄞州区一家超市购买了一些散装食品,回家后发现食品包装上没有按照规定标注营养成分,这让他心里泛起了嘀咕:连包装都不合规范,质量如何信得过?于是便向工商部门求助。
“我们做过统计,2012年12315中心共受理食品相关申诉1959件,其中涉及到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的占到约三分之二。”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这当中,不少都是关于标签和质量的相关投诉。
去年,市工商局江北分局曾经做过一个专项调研,对商超内食品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
首先是标签不规范。有些自制食品的标签只标明了包装日期,而未标注生产日期;还有的虽然写上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但是没有配料表和有无使用添加剂的说明;还有的未标注生产地址等。甚至有些同样的商品标注的保质期却不一样,有的是一天,有的是两天。
其次是质量不合格。从对商超内自制食品的抽样检测结果来看,不少存在着微生物超标、菌落总数超标的现象。“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商超自制食品经营方式多元化,有的承租给个人或单位,有的是商超买来半成品再进行加工。分散、缺乏统一性,难免给一些见利忘义者以可乘之机。”
第三是柜台设置不合理。虽然绝大多数商超为了食品安全,都在散装食品、自制食品柜台设有封闭的玻璃拉门,但是往往形同虚设,处于敞开状态。灰尘、唾沫等都可“长驱直入”,对食品造成了污染。
第四是台账建立不规范。根据相关规定,食品从原料的采购到销售各个环节,都应该建立相关的台账,但是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商超涉及到相关食品的台账没有单独建立起来,只是散见于所有物品的进货台账中。
第五是不安全食品退市不透明。有些商超虽然对于过保食品有处理记录,但是没有对现场销毁进行拍照或摄像,因此缺乏公信力,不足以保证不会发生涂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行为。
日期、存放都有明确规定
散装自制食品迎来统一规范
上周,记者走访了位于海曙区环城西路的沃尔玛超市。在自制西点的柜台上,以往旧的标签已被统一的公示标签所取代。记者抽取一张详看,上面标注了包含食品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及食用方法、制售企业名称、电话等在内的详细内容。
“这样做起来感觉让人放心多了。所有内容都一目了然,不像以前那样有些含糊。”正在选购蛋挞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从上个月开始发现一些超市逐步开始使用这样的统一标签,“这对我们消费者而言是好事,以前我在其他超市买到过变质食品,但因为上面只打了包装日期而没标注生产日期,有理也难说清。现在就没有这样的担忧了。”
这都得益于我市从7月初开始施行的《宁波市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商场超市食品现场制售规范管理意见(试行)》。
“以前虽然有《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规,但都没有专门针对散装和自制食品的细则规定。”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宁波此次出台这两项规定,也称得上是开了先河。在这两项规定里,对上述的许多隐患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比如在生产日期上,要求商超不能含糊,不得以“当天”、“当日”等替代。同时要求经营者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分区销售,如果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必须在公示牌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及其保质期限。
在食品存放销售上,文件中也进行了明确的规范。“经营者销售的直接入口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做到,有专人负责销售,并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操作时必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不仅如此,还有商超在此两项规范的基础上,推出新的举措,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在江北区世纪联华超市,记者看到了一种新型的条形码。它的新,就在于其中包含了商品的保质期信息。“这是我们最新推出的举措。这种条形码以291开头,一共有18位。其中包含了商品的保质期信息,如果商品已过期,在收银处一刷条形码,收银机上会有信息提示‘商品已过保质期,限制销售’。”超市负责人介绍到,目前此条形码已经在部门面包食品以及临保柜台商品上使用,之后将逐步推开。
食品安全需要共同监督
消费者“陋习”也应自律
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但现实中还并未形成共同监督的氛围,有不少人往往是在出了问题后才去关注。
比如就生产日期而言,不少市民在选购散装食品和自制食品时,都选择了忽略。
在一家超市的散装食品区域,记者碰到了正在给儿子选购零食的郑女士。“儿子喜欢吃些零嘴,平常我就经常到超市给他称一些饼干、山楂片之类的东西。”郑女士说自己选购这些食品主要是凭感觉,“看着新鲜就买了”,极少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与郑女士一样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大多理所当然认为超市销售的商品都是有质量保证的,相比较生产日期,他们更关心的是价格。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没有人能置身其外。筑牢食品防线,需要全民参与,让一些不法行为在全社会共同的监督下,没有生存之地。”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两项规范,也需要全民的监督。如果发现不按规定执行的商超,欢迎向工商部门反映。
当然,不得不提的是个别消费者的一些“陋习”也应该摒弃。
在一家超市的散装食品销售区,记者看到为了卫生起见,超市都装上了透明的玻璃拉门,但一位大爷在选购过后,并没有将拉门关好,而是任其敞开。记者上前询问,大爷“理直气壮”,说自己来的时候就已经是敞开的。这样的场景,在各家超市都并不鲜见。
记者还看到一些顾客从冰柜中拿出却最终没有购买的冷冻食品,虽然工作人员不时巡逻并整理货架,仍然难保有“漏网之鱼”长期暴露在室温中。
一家超市生鲜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回风口都很容易看见,立式的货架在上下边缘部位、卧室的冰柜在拉门的下面。因此,消费者在翻动生鲜食品时,请勿将回风口堵住,以防止通风不畅导致温度升高。
另外,为了顾客自选方便,超市一般会提供铲子或夹子等工具。但即便如此,也无法保证个别消费者不与食品直接接触。记者亲眼看到一对中年夫妇在挑选饼干时,直接伸手拿了四五种饼干品尝比较。甚至还有个别消费在挑选花生、蚕豆等零食时还会用手将外形不好的食物再放回容器内。
如此行为,更需要消费者自律。人人自律,人人监督,才能形成食品安全的有效防护,让每个人都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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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购买
散装食品
一、选择在证照齐全的超市、商场或固定专卖食品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购买。
二、注意查看食品标签是否清晰、规范标明食品名称、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若发现标签的内容变得模糊甚至脱落,不易于辨认和识读,要谨慎购买。
三、注意观察散装食品的色泽、形状、质地有无变质、腐烂现象,尽量挑选近期生产的食品,不购买过期的食品。不选或慎选裸露外卖的食品以及生熟置于一起出售的食品,防止二次污染。
四、购买直接入口的卤制品、蜜饯、凉菜、糕点等散装食品时,注意查看是否有防尘材料遮盖,销售人员操作时是否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五、冷冻散装食品应在低温度下冷藏。若发现冷冻散装食品部分发白,甚至变成焦黄色,多是由于温度变化太大,水分散失干燥而致,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尤其是购买冷冻食品时候,要随手拉上冰箱、冰柜的门,不要任其敞开;更不要将不要的生鲜产品随意丢置,应将其放回原处。另外,最好能将生鲜产品的选购排在最后,尽量减少脱离冷藏、冷冻环境的时间。(董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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