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真情互动
居民楼里存烟花爆竹
已经被查处了
一市民:
天气炎热,石浦烟花公司负责人私自在居民楼下仓库存放大量烟花十分危险。注意是居民楼下,望严查。
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答复:
您来信中提及的居民楼位于渔港中路177-2号,该栋一层的7个房间属于象山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石浦分公司所有。
早在今年6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就对该栋楼进行过现场检查,当时发现象山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石浦分公司在该楼一层的2个房间存放有170箱左右烟花爆竹。经核实,该单位未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地点存放,属违法违规操作,我局就此情况开具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各一份,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
6月21日,我局对此进行复查,发现该170箱左右烟花爆竹已全部处理完毕,该处未再发现有存放烟花爆竹。
接到您的来信后,我局执法人员又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存放烟花爆竹现象。
记者:
感谢这位市民的举报,关注安全问题,我们人人有责。记者联系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投诉的情况属于个案,尚未发现其他地方有类似问题。让我们大家一起提高警惕,不放过任何不安全因素。
(陈雅珍)
记者走进12345
黄泥不能随便挖
一位先生:
有人使用挖掘机在璎珞村育王岭隧道附近挖黄泥,以建设公园为借口把黄泥运出并出售。在此处挖黄泥对隧道有影响并且破坏生态环境,要求调查了解。
北仑区城管局:
接到群众举报,我局大碶城管中队立即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查,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在此处开设隧道,因工程建设需要对该处的黄泥、石块等进行转移。大碶城管中队已督促运输单位及时办理清运手续,并严格按照“两点一线”(即明确“工地出土-定线运输-定点回填”)管理要求进行清运。
(陈雅珍)
象山出租车司机呼吁
处理非法载客运行行为
象山一出租车司机:
在我们象山县客运总站,有非常多的皮卡车以低价跟我们出租车抢客,非常载客运营。要求处理。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为严厉打击“黑车”等各类道路运输违规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我县从今年5月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天网五号”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早夜查、不定期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非法载客行为予以查处。截至7月初,县运管所已在县人民医院、县客运中心、石浦客运东站等重点区域查处“黑车”15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打击“黑车”行动。
(费翔)
黑诊所非法打胎
导致病人大出血
一位先生:
我老婆日前去鄞州区云龙镇甲村一家私人医院(没有名称)打胎,结果我老婆大出血在医院住了7天,我要求这家私人医院赔偿我,要求尽快处理。
鄞州区卫生局答复:
经查,涉事“诊所”为未获行医许可的“黑诊所”,当地卫生监督所和公安派出所均已介入调查处理,目前涉事人员已经找到,卫生监督所已经立案,将予以行政处罚。
提醒广大群众,就医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
(陈雅珍)
入住后才能迁入户口
一位先生:
我现在的户口是在鄞州区某高校集体户口,我是研究生学历,现在在集市港春华社区买了房子55平方,想把户口迁到那里去,但是社区表示没有入住就不能迁户口,请处理。
鄞州区公安分局回复: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公民的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
这位市民在集士港镇春华社区购入房子一套,但并未入住,不符合户口迁移中的“经常居住地登记、人户一致”条件,故不能迁入户口。待这位市民入住后,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陈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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