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还记得15年前让您帮忙借钱造房子的老朱吗
这些年,他从未忘记您垫付的一万元钱宁波公益网讯:15年前,宁海的老朱因为家里造房子欠了老同学王先生1万元钱,由于家境拮据,他没能及时还清欠款。后来王先生因家庭变故不知所终,但他从未忘记,一直在坚持还钱。
前天,他又带着种西瓜攒下的3000元钱来到宁海法院力洋法庭,把钱存进了法庭账户。
老朱今年60多岁,宁海本地人,在力洋一带种西瓜为生。
前天,他穿着一件深色的薄棉袄,戴着一顶棉帽,裤腿上还沾着少许泥巴,出现在宁海法院力洋法庭。一到法庭他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皱巴巴的钞票,不断地告诉法庭工作人员,“我是来还钱的。我2013年时已经来法庭还过一次钱,这是第二次了。”
债主是他的小学同学王先生,工作人员翻看了2年前的案卷,发现这已经是一个10多年前的老案子了。
原来,1997年因家里造房子需要,老朱曾委托王先生帮他借1万元,约定1年内归还。但后来老朱家里经济实在太拮据了,无法按期归还欠款。无奈之中,王先生只好替他先行垫付了1万元。
1999年,王先生家里发生变故,急需用钱,便将老朱告上了法院。后两人达成调解协议,老朱答应于2003年前还清所有欠款。但此后,王先生一直没有再来过法庭,也没申请过强制执行,法官以为案子早已经履行完毕了。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现在才来还钱?”
老朱一脸憨厚地说:“主要是之前条件一直不好,最近几年靠着种西瓜才有了一定的收入,赚到钱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把十几年的欠债先给还了。但是我已经联系不上他了,所以才来你们法庭还钱,只有这样我才心安啊。”
说完,老朱把钱递给了工作人员,一共是3000元。
“上次还了2000元,这次还3000元,虽然不多,但是我也尽力了,请你们帮忙把钱交给他,剩下的钱我会尽快还清的。”
工作人员接过钱后表示会先把这钱存在法庭的账户里,等找到了王先生再将钱转交给他。
来源: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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