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参保人员就医跨省"漫游"要事先备案 需哪些材料
宁波公益网讯:记者从宁波市社保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外住院直接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已经可以实现,不过,要实现社保卡的跨省“漫游”,切记进行事先登记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又该去哪里办理?社保部门针对不同的情况发布了专项提醒:
情况一:退休人员或城乡居民的老年居民在异地居住的,如在子女家居住,或回老家居住,或去探亲访友等。
所需材料:1.社会保障卡。2.《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3.相关异地居住证明材料,可以是投靠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房产证复印件,也可是本人在异地“居住证”或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情况二:在职职工长驻外地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
所需材料:1.社会保障卡。2.《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由单位盖章证明长驻外地工作或进修学习)。
情况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在外地工作、居住6个月以上。
所需材料:1.社会保障卡。2.《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3.异地工作或居住证明,如用工合同、工商执业证照或暂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以上三种情况,《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可以在宁波市人力社保网上下载后填写,也可在办理现场填写。经办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提示:办理备案后次月起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在本市的社保卡结算功能冻结。
情况四:因病需转外地就医。
所需材料:1.社会保障卡。2.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是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证明》。
办理有两种方式:
1.由该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计算机系统代为办理申报手续,社(医)保经办机构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备案。
2.经办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提示:办理备案后即可在转往医院就医。转往医院必须是中国境内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每次限选一家,一次备案有效期6个月。
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开通前已经办理了异地居住登记的,是否还需要重新备案?市社保局的回答是:不需要。由社(医)保经办机构完成这些参保人员备案信息的上传。
据了解,截至7月14日,全市已累计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3.19万人,其中异地居住人员2.98万人,转外地就医人员2091人。
来源:中国宁波网(记者周琼通讯员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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