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R报告成为企业参评“中华慈善奖”软性指标
■ 本报记者 宋 扬2010年1月5日,民政部正式启动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的评选表彰活动,今年拟评选表彰25—30名个人、机构和慈善项目。
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最高政府奖,其目的是为了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项目,大力弘扬社会各界扶贫帮困,激发全民向善的热情,并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表彰名额
与往年不同
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表彰名额与往年有所不同。根据评选办公室的意见,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拟评选表彰25—30名个人、机构和慈善项目。
自2005年以来,中华慈善奖已举办四届,四届共授予479(家、个)个人、机构和项目“中华慈善奖"。据介绍,2008年之前,每年“中华慈善奖”仅表彰10个获得者,而2008年12月5日召开的中华慈善大会,表彰了336名个人、企业、机构和慈善项目为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表示,这是因为去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全社会踊跃扶贫济困,支持慈善,为尽可能地弘扬全社会的慈善壮举,才表彰336名个人、企业、机构和慈善项目。
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的奖项设置与前几年相同,继续分五个类别进行,即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最具爱心内资企业、最具爱心外资企业、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成为一项软性指标
据介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和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将组建评选表彰办公室,邀请各相关部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代表,组建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委员会。
在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标准、流程和参与方式,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将作为评审中的一项软性指标。
参评2009年最具爱心的内资和外资企业,年度捐赠资金500万元以上。除了与往年一样需提供款物捐赠明细、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复印件,还需提供2009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将作为评审中的一项软性指标。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主任彭建梅表示,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评审中的一项软性指标,主要是评选表彰企业时,需要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各个方面,获奖的企业不仅需要热心慈善,还必须对员工负责,对产品负责、对所在社区负责等。
此外,参评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设立了基本标准,即最具爱心的捐赠个人,需要个人年度捐赠资金300万元以上;参评2009年度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项目资金规模需要50万元以上或特别具有示范推动价值。
五方面进行评审
为了加强“中华慈善奖”的权威性和专业性,王振耀表示,今年还将从影响力、持续性、创新性、适应性、公信力等方面进行评审。
影响力是候选者在2009年度通过自身的款物捐赠,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具有的示范作用;或通过慈善行为为丰富慈善事业的内容和活动方式发挥的示范作用。
持续性是候选者通过自己的示范作用和影响,不仅带动某一领域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而且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创新性将重点考核候选者的事迹中是否有创新的内容存在,同时还要利于媒体传播、利于社会推广。
适应性是候选者的慈善方式是否适合社会的发展、切实结合受助者实际情况,是否实现了慈善的核心理念,同时有利于填补空白领域、丰富公益项目。
公信力是候选者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既包括个人和企业实实在在兑现捐赠承诺,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口碑良好;也包括慈善组织资金筹集和项目运作透明、公开,尊重受益人,实际效果贴近目标。
据悉,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和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将组建评选表彰办公室,接受社会各界的推荐和申报材料。候选对象申报材料可采用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材料申报自即日起到2010年2月15日截止,材料申报请登陆中国捐助网(www.donation.gov.cn)。评选情况将适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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