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若冰 发表于 2010-2-11 20:35:32

老无所养 九旬夫妇状告四个儿子

 年近九旬的李老伯夫妇含辛茹苦将四个儿子养大,到头来他们却不肯支付赡养费。万般无奈,老夫妇将四个儿子告上了法庭。经法官调解,四个儿子与老人达成了赡养协议。 “老人们过得好不好?”春节前夕,放心不下老人的法官又带上慰问品前去探望慰问。
  李老伯夫妇长期居住在小儿子家中。但随着年事增高,他们的身体每况愈下,赡养和照料责任之争也开始在四个儿子间悄然升级。因不满父亲年轻时强硬的家长制做法以及认为父母在财产问题上分配不均,其他三个儿子尽管闲暇时会来看看二老,却始终对老人心存积怨。每当老人找几名儿子商量赡养之事,总是不欢而散,这令老人十分难过。
  于是,老夫妇俩将四个儿子一起告进了嘉定区法院安亭法庭,要求儿子们履行赡养义务。收到诉讼材料后,江爱国法官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了解儿子们不愿赡养的原因和老人目前遇到的生活困难。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年近九旬的老人在辛苦一生后理应老有所养。”经登门走访,法官了解到三个儿子的家境都较贫寒且各有难处,手头也并不宽裕。 “如何在四个儿子之间均衡分配赡养义务,又不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实际困难?”法官踌躇起来。
  法官随即联系当地镇、村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展开调解。最终,经多方努力,老夫妇与四个儿子达成了赡养协议:居住及生活起居仍由小儿子照顾,每月800元赡养费用由其他三个儿子平均分担;村委会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适当补助。协议达成后老人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然而令法官意外的是,撤诉后时隔不到半年,老人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因是儿子们没有按时支付赡养费。就在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进李老伯家中时,令法官再次感到意外的是,李老伯告诉法官 “儿子们已纷纷前来看望,并希望父亲不要再次诉诸公堂,考虑到家庭和谐希望再次撤诉”。
  对于老人态度的变化,法官表示,如果儿子们真能切实履行赡养义务,妥善安排好老人的生活起居,法院会同意老人撤诉。在确认老人撤诉之意已定后,法院予以了准许。
  半个月过去了,法官的心里却一直有个结。尽管老人再次撤诉,但有了前一次的反复,他担心此次撤诉后儿子们会不会再有反复?老人能不能过一个祥和的新年?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一次回访。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一番嘘寒问暖后,老人告诉法官,最近儿子们时常来看望,对他们都比较关心。了解到这一切,法官才放心并叮嘱老人: “保重身体”、 “倘若生活上依然有困难,可以如实告诉法官,法院一定会维护好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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