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善而欲人知 依然是善行
章子怡在前段时间的窘态,大概是可以用“焦头烂额”来形容的。不但是泼墨门事件事发原委神秘而坊间传言杀伤力颇大,后续而出的 “诈捐门”事件,更是让以公共形象为立身根本的 “国际章”狼狈不堪。即使诸多解释接连出台,甚至主动补上了差额的捐款,还是有无数的声讨纷至沓来、应接不暇。事情刚见平息的时候,章子怡在捐款上又爆出新闻,说是她匿名向这次遭受旱灾的省份捐赠20万元,此事不但得到受捐单位的证明,也得到包括冯小刚在内的演艺圈朋友的力挺,纷纷出面赞扬之。当然,就目前的新闻看,这个从匿名转化成知名的过程是没有的,反正就是这么忽然就曝光了,大概也算是符合“是金子到哪里都发光”的原则吧。
其实这事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整个匿名捐款到曝光就是个公关策划的过程,目的是挽回已经失去大半的公众声誉。不然的话,就不会如此快地从匿名到曝光。要知道,虽然我们这里的隐私保护从来就做得不好,但要只是想匿名捐点财物,相信怎么都是能保守住秘密的。这次算是玩儿得不好,挽回形象之情过于迫切,以至于操之过急,让人看出了蛛丝马迹。要是本人操作这等事,一定是会在一个月之后,授意某位友人在某个专访之类的场合不经意地透露出来,让整件事看上去多少真实一点。
但请勿误会,这并非是批评章子怡小姐捐款这件事本身,只是对于其操作、宣传的手法提出一些专业性的建议而已。慈善捐款这件事无论是出于何等目的,只要能够得到帮助的人得到了帮助,这种行为就是善的。古语有云: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完人。在慈善这件事上,看中的就是最后的效果,至于说捐赠者本人到底是求名还是求一些其他的东西倒是一件并不重要的事。
说起来章子怡这个算是出自补过心理的“半匿名”捐赠还真不算什么,当年有位富翁曾上来就宣布捐赠10亿美元,当时就直接震惊了天下。等到后来他说了实话,说是他每投入慈善事业一个美元,就能至少给他带来两个美元的回报。这难道是坏事么?我看这不但不是坏事,更多的倒是一种慈善方面的鼓励嘛。
我们有时候有一种不好的习惯,就是在某些行为上的道德标杆过高,仿佛做很多事如果不是出于纯正的目的,该行为哪怕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会被讥讽为别有用心而从不领情。这种思维要是放在法律的执行方面自然是好的,这叫做程序正义高于结果正义,是现代法制社会的共识之一,但要是放在慈善与公益这种原本就没那么清晰界限、各种目的杂处的领域当中,说是迂腐都算是夸奖了,更多的应该称之为白痴型思维方式了。
所以,为善而欲人知这件事并不损害善行本身的价值。
五岳散人——时事评论者,供职于《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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