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媒体前行的指明灯
2010年4月13日,被誉为“新闻界的奥斯卡”的美国新闻最高奖项普利策奖揭晓,其中分量最重的公共服务奖,被来自弗吉尼亚州的 《布里斯托尔捷报速递》获得。2005年从芝加哥大学毕业,2007年11月进入该报的年轻小伙子丹尼尔·吉尔伯特因为报道美国弗吉尼亚州西南部天然气使用费管理不善,最终促成了政府立法补救而获奖。我不禁为这个年轻人叫好,赞赏他卓越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不难看出,无论在国内外,公共利益一直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作为美国报界最有社会责任理念、最受人尊敬的报人,普利策曾写道:“只有最崇高的理想,兢兢业业的正当行为,对于所涉及的问题具备正确知识以及真诚的道德责任感,才能使得报刊不屈从于商业利益,不寻求自私的目的,不反对公众的福利。“媒体与生俱来就具有参与公共领域讨论的愿望与能力,它能够传播以及诠释政治领域的客观事实,并促进更广阔的公共领域里对于这一事实的主观认识。
媒体生产的是公共产品,它就必须维护公共利益,那么,到底什么是公共利益?有人说:公共利益就是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学界也对其内涵和外延一直争论不休。不可否认,非赢利性和共同福利性是公共利益的两大标准。争取公共利益的历史,就是一部反对或阻止某些特定群体滥用政府权力为它们自己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权利斗争的历史。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斗争中,中国的媒体人正在为公共利益不断努力着,孙志刚案引发了国务院下令废止收容遣送制度;经过多方努力和媒体呼吁,国家取消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乙肝五项检查等限制;公开政府财务支出、降低垄断性国有企业高官工资……
转型期的中国,媒体的娱乐化、商业化趋势明显,媒体获得商业利益无可非议,但必须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获得,这就需要在制度上和制作内容上大刀阔斧的改革。我们期望更多的中国媒体能够通过诠释和意见的表达,营造一个关注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提供多维的观察视角,搭建广泛性、公共性、倡导性、批判性的言论平台。到那个时候,作品是否获得新闻奖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真正的“和谐”离我们就不远了。
周敏——清华大学传播学博士,曾任美国《新闻周刊》(中文版)记者、编辑;现为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硕士生导师
以传播视角观察社会公益。(公益时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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