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0-8-31 10:12:43

灾难面前NGO和政府应形成互补软硬结合

舟曲发生特大泥石流后,数万当地群众在艰难的环境中等待各方救助,政府和NGO第一时间站在了救灾前线。本期演播室就从舟曲灾难谈起,分析政府与NGO在灾难协作救援中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各自拥有什么样的救助优势,进而探讨双方如何携手建立良好的救助网络,共同完成对灾区的救援与重建。

■关键词·避免浪费

政府应建平台 分享救助信息

主持人:甘肃舟曲发生泥石流后,救援及重建再次因为这样一次灾难摆在了我们面前。现在我们迫切想了解的一个问题是,在以往的救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救助资源的重复浪费,那么,该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出现?

邓国胜:这种现象的确存在,比如在汶川地震之后出现了重点灾区的救灾资源特别集中,而相比之下在一些偏远的地方,或者说没有被关注到的一些灾区,救灾物品却非常贫乏。如何避免这种情况,我觉得要从两个层面来讲。首先,针对政府,我们需要政府层面有个更好的协调机制,就是政府跟NGO要有一个沟通协调的平台。我国目前有减灾委,但只有红十字会等这些机构能够纳入其中,像“思源”等其他大量的基金会根本没有进入这个协调平台。其实这种协调平台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避免这种资源过度的重叠、浪费。汶川地震后出现的 “遵道模式”非常好,它是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和万科公司一起建立起的一个协调平台,使大家的资源可以拿来分享,利用各自优势进行分工救灾。还有,也是在汶川地震之后,很多NGO自己联合在一起,出现了一个5·12民间救助服务中心,有这样的一些机构可以分享信息,就可以让各个救灾组织互通有无,了解灾情和彼此的救助情况,避免大量资源的浪费。国家应该建立起这样一个平台,让政府跟NGO有一个沟通协调的平台,让更多的NGO有参与的机会,这非常重要。

■关键词·建设能力

NGO不要成为灾区包袱

主持人:从NGO方面看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呢?

邓国胜:这就是第二个方面,就是NGO这一方面,NGO在参与灾后重建时,一定要具备能力,要具备筹款能力、快速反应能力,自己要能够把灾区救助工作做得专业,满足灾民和灾区政府的需求,而且要有与政府合作的能力。这的确对NGO挑战很大,但事实是你真的千万不能只有一腔热情,这样到了灾区,很有可能这些能力不足的NGO反而成了次生灾民,成为灾区的一种负担。这种情况在汶川地震后出现很多,很多人特别有热情有激情,但仅有这些不够,比如灾区需要恢复生计,那你是不是可以提供恢复生计的技术;灾区需要心理辅导,NGO会不会有专业水平的人来提供,不能来一个人对灾民说你哭出来吧,灾民痛哭一场,一会儿又来个人说应该笑着面对,灾民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最后就真是哭笑不得了。
■关键词·发挥优势

NGO要与政府“软硬结合”

主持人:政府与NGO在救灾中各有优势,例如NGO往往有非常好的项目,那么在灾害发生后,NGO如何迅速地将这些项目同当地的救灾活动结合起来?

陶鸣:就我们“思源”来讲,因为是扶贫式基金会,所以项目范围相对来说很宽泛,在灾区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但仍要对灾区的实际需求进行全面调研和评估,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结合我们的项目进行帮扶,比如是要建太阳能还是要建学校等等,这都要根据灾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我们不可能承担政府全面的职能和作用,只能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我们基金会有一条工作原则,就是要量力而行。

邓国胜:NGO在灾区救援中,一定要定位准确,而且一定要发挥自己的最强项的优势,像青基会有希望工程项目,他们在灾后会以最快的速度建立板房学校,这就是他们的优势。而像扶贫基金会则侧重在灾后扶贫的一些内容。这样,各个基金会、救援组织会在灾后重建中跟政府形成一种互补的关系。

政府的优势更多的在维持秩序、快速反应、紧急救助等硬件型的措施,而作为NGO则要思考如何发挥自己的特长,在软环境和空间里发挥自己的作用。例如灾民陪伴,当灾难发生后,许多灾民会处在一种无助的状态中,有这方面特长的NGO就可以参与到这部分工作中。还有像婴儿要吃奶粉,孕妇要生孩子这些细节项目,就是NGO的优势所在。多想一些政府考虑不到的东西,这才是NGO的价值。同时,每一个NGO组织的资源都是有限的,所以大家还应该注意联合起来,进行有效的分工、合作。

陶鸣:说到细节,我们在玉树地震后有一个很感人的小故事。当时有一个村子非常偏远,震后房子全部倒塌,我们基金会工作人员下半夜送去了救援物资。村子没有电,我们用摩托车的灯光照着救援车队把运送过去的物资卸下来。村子里主要是藏民,他们看到我们这么快的速度送来救援物资,就从倒塌的房屋里找出些人造革的凉席并撕下来,写上感谢我们的话。我们听随行官员讲,藏族老百姓很少会有这样的表达,这就看出老百姓的确被我们这样的行为感动了。

■关键词·影响因素

不适当统筹影响NGO积极性

主持人:政府与NGO各有优势,目前有哪些问题影响了双方协作呢?

陶鸣:目前存在类似一刀切的政策,这损害了NGO的积极性。比如在玉树地震后,民政部门只允许15家公募基金会可以进行公募,这样显然不够理想,因为虽然有一些基金会列入到了这15家当中,但他们在灾区救援工作中做的工作显然不够,而与之对应的,很多没有列入这个范围的公益组织,他们做的工作却相当好。所以,从国家层面来讲,一方面要整合信息资源,另一方面,在管理上,应该让所有公益组织都有机会发挥能量,参与到灾区救援和重建工作中来。

邓国胜:统筹很重要,国家的确需要对灾后救援和重建进行统筹。但要注意到统筹的意义,一方面国家要统筹,另一方面要发挥民间组织在灾后重建中的积极性。所以,统筹更多的应该去统筹项目,而不是统筹资金。如果把资金都统筹到一个地方来做,那“被统筹”的民间组织积极性会受到伤害。在筹款方面,政府不要有过多垄断,以往在一些大的灾害来临的时候,只有民政部门、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可以接受捐赠、接受募款,其他组织一律不行,这样就会打击到很多公益组织的积极性。我们希望将来通过慈善法来明确到底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

■关键词·携手方式

可试行“项目承包”

主持人:陶秘书长有一个特别好的想法——“项目承包制”,给我们介绍一下。

陶鸣:在灾区的信息源如何能让大家共享,由于现在信息的不对称,在赈灾中会存在各种问题。比如玉树这次汇缴,我觉得有双重的特性,一方面是由当地政府来集中力量进行灾后重建,避免资金分散;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对公益组织是一种限制。对一个捐赠人来讲,捐赠时是有意愿在里边,如果资金被统一汇缴,可能就忽略了捐赠人的意愿,这难以让捐赠人感到满意或许可。

我认为在今后的赈灾项目中,是不是可以给慈善组织一个明确的划分,你来负责这个地区,我来负责那个地区,这样可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把各项工作开展下去,避免一个地区太饱,一个地区太饿。

■关键词·携手态度

应尊重捐款方意愿

主持人:说到长期救助,有一个问题,如果捐款人捐款在当次的救助中没有花完,这钱可不可以留在以后再有公益项目时使用?

邓国胜:不可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允许这样做。如果存在这种情况,需要NGO跟捐赠者沟通余款如何使用,我相信捐赠者都是理性的。美国9·11事件发生后,美国红十字会接受了20亿美元左右的捐款,其中绝大部分都用在了9·11灾难处理上,但还有些钱用在别的地方,结果被美国媒体报道出来后成为一大丑闻。所以,即使是能够保证这钱肯定用在慈善事业中,但你具体怎么用,必须严格按照捐赠者的意愿来执行,这是法律明确保护的。无论是政府还是NGO都要意识到,只有你保护了捐赠人捐赠意图的实现,捐赠人才愿意捐,否则,他的捐赠意图被改变,或者不能准确地实现,那下次可能人家就不捐了。慈善最重要的是基于自愿,是一种民间自发的行为,这是最本质的东西,这是绝不能破坏的,一旦破坏了,慈善事业就很难健康地发展。

主持人:近期有报道,又有些人被要求从工资里扣钱捐助舟曲,这是错上加错的行为。

邓国胜:这是个很扭曲慈善的行为,使大家对慈善产生抵触的情绪,拔苗助长只能破坏慈善组织的成长。我们希望,特别是地方政府部门,退出劝募市场,不要通过行政性的指令去强制捐赠。

陶鸣:在汶川地震后,听说政府向当地企业提出捐款的行为,甚至还有在当地的钱不许流到省外去的做法。这从公益组织发展来看,肯定不好,等于钱被截留了。像舟曲灾害这样的事情发生后,我们不会找理事单位捐款,而只是从社会募集,不去伤害企业积极性。

精彩语录

希望NGO参与灾后重建的制度环境会越来越完善,作用越来越大。——邓国胜

我们不可能承担政府那样全面的职能和作用,我们有一条工作原则,就是量力而行。——陶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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