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注:后郭美美时代,公益机构如何重获信任?
事到如今,所有人都已发现:郭美美和红会的罗生门只是偶然事件,牵扯出来的公益行业诟病却是由来已久。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信息的爆炸式传播高度影响了公众的理性思考,本报本周的益调查显示,逾九成的公众对公益组织看法有所改变。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任何事情都能置之死地而后生,甚至有评论员认为“郭美美”为公益领域提供了一次难得的甚至可能已是为数不多的制度再造机会。
公益机构应如何重获信任?俨然成了后郭美美时代公益领域必须面对的话题。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 顾晓今:
最紧迫和最重要是走公开透明化道路
公益机构现在最紧迫和最重要的事情是走公开透明化的道路,这不仅是公众最大的要求,也是我们达到改善社会环境目的的方法,我们都有这样的期待。青基会最近在做高效能习惯的培训,要改善社会环境,就要从自己开始,把自己做好,才会对社会有更好的交代。
公开透明化,是一个公益机构行动的过程,也是一个捐赠方和公益机构之间互动的过程。对于捐款人来讲,要明确自己的权利:自己要捐多少钱;自己要选择的价值取向或者捐赠方向在哪里,是教育类还是环境类,想资助什么样的项目;选择自己信赖的机构;更需要知道钱用在了哪里,结果怎么样。作为受托者的基金会来讲,要了解在哪些地方有需求,需求是什么对象,在哪一个领域里有什么需要解决问题,这是作为一个受托人接受捐赠时最需要向捐赠人做交代的。
基金会还有很多需要成长的地方,之前的工作流程用最简单的话讲,我们找好人,收好钱,发好钱。但现在有很多捐赠人不太信任,希望用最直接、最快捷、最简单的方法把钱一步送到位,你可以用最简单,最低的成本做这些事,但是实际上对于受益人来讲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说最重要的是受益人是不是在你的协助和帮助下有所改变。
一个公益项目执行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需要有独立的机构来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更需要公益组织有一个比较好的公开透明的标准,这是我们的弱项,也是各个组织都面临的问题,所以需要很大的努力。
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 王行最:
把成功和失败都说出来
基金会要获得信任,就要全面的透明化,就应该把成功和失败都说出来。扶贫基金会之前也做过一个尝试,比如说汶川地震期间,我们搞了几次新闻发布会,每个阶段都向公众公示,第一次是何道峰做的,第二次是我做的,很诚实的。我们有一些物资找不到了,我们就在报告里面反应出来了。而媒体报出来说是遭到了哄抢,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大好的反响,也惹到了地方的不高兴,他们说这是社会治安的问题,实际上在当时的紧急情况下,确实是机场和路上发生了这样的事,我们确实有一些东西找不到了。
虽然结果不太好,但我们还要坚持做。我们最近在观察、研究和学习,学习新媒体的方式以及新媒体与公益之间的关系,我们学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就是新媒体与社会资本的关系,扶贫基金会下一步需要把这些理论变成具体的操作。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盈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 金锦萍:
主动公开,不要等追究了再回应
对慈善组织公信度的缺乏是当下普遍存在的现象。事实上,你要对公益组织做一个评估,跟评估企业不一样,并不是说捐款越多的组织就是最好的,也不是花钱最多的组织是最好的,涉及到公益绩效的问题。在中国的捐赠者很多还是盲目捐赠者的时候,捐款多的组织就不见得是好组织。所以这一点,公众应该理解。
我们的公众也很有意思,总是会觉得慈善组织的所有信息就应该是全部公开,一览无余,这个也错了。其实有一些信息就不需要公开,有一些捐赠者的个人隐私不愿意暴露,甚至是受益者的信息不愿意暴露。另外,作为任何一个慈善组织来讲,事实上也是有商业秘密在的。比如说理事会内部的讨论资料也是不能公开的。公众应该知道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是不能公开的,这个信息要明确。 当然,郭美美的事件说明了什么?公众的疑问是正当的,因为公益组织里面有公共资源,又获得了大量公共的支持,进而又进行捐赠,同时还享受免税政策,这些都决定了其必须要对利益相关者负责,决定了对你透明度要求的合理度。
公益组织应主动地去公开信息,基金会也罢,慈善组织也罢,总认为要求我信息公开是你们对我不信任,把其当作了不得不做的负担。而实际上你主动公开信息,是一种扪心自问,一种反省和自律:既然已经受人之托,就要做人之事,我要主动的把这些公开出来,不要等到追了才回应。
■ 本报记者 张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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