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1-8-16 10:42:24

公益类NGO佛山南海可直接注册NGO注册无主管 不等于不监管

此次南海改革将会快速提升社会组织的发展速度
    8月2日,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明确表示“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无需再找主管部门,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注,且缩短办理时间,降低注册资本。”此举预示着业已突破的“NGO无主管注册”的试点路线延伸到了社区一级。
    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此举预示着,延续10余年的NGO注册登记“双重管理门槛”政策即将松绑。而此前,深圳、北京等试点城市地区的政策突破早已走向前台。
NGO成立有困难可获补助
    据记者获悉,8月2日,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召开的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南海将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方便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办法》中公益服务类组织在南海取消注册门槛,最引人瞩目。《办法》称具备设立条件的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可直接到南海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此外,还规定,对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成立阶段有困难的,经评估、审核等流程后,可获得1万元补助作为开办费,每个组织每年还可获财务审计补贴1000元。
    对此,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民间组织和民政事务科科长蒋素妹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公益服务类社区组织的门槛放低和补助支持,一方面是社区管理发展的必然,另一面也是提升社区管理的内部需要。大规模的社区社会组织必然会提升和丰富社区管理工作的质量与内容。同时,也会解决政府官办模式下管理盲区和局限。对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补助和低门槛标准,会加快这一现状的改变和发展。”
    据了解,目前,南海区辖区内人口有120万,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大概100个左右,全区NGO数量大概在540个。按照测算和预估,到2015年,南海全区每万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数不少于5个,而社区社会组织类将达到600个的规模。   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7月份,民政部出台有关文件也称,将出台措施解决公益慈善组织登记注册难。
    谈起此次改革的初衷,蒋素妹说,“根据调研,目前,社区工作很大程度上存在工作范围广、工作量大但管理资源匮乏的现状。而逐步将大量社区服务工作面向社会,由社区社会组织逐步承担这部分功能也是社会管理大势所趋,更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低门槛准入 严监管
    2011年3月,民政部结束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三个条例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在此次条例修改中,没有再出现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
    蒋素妹表示,南海区在政策方面并不与国家现有的管理条例有相悖和抵触。“首先,作为区一级的社会组织管理部门,我们的审批权限是有限的。在重要社会组织申请注册时,南海区的管理部门肯定要首先按照现有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条例进行审核和批准,虽然时间上变成现在的5天,但审核条件和批准标准仍然按照国家政策来执行。”
    另外,南海区也建立相应的准入退出机制,对开展工作成绩和效果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会采取以奖代助的方式,对其予以支持;同时,对开展工作差,发展程度弱的社会组织也进行相应的审核,不合格坚决不予通过,无法生存的就逐步退出。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也认为,“降低登记门槛,说明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从之前的‘严审批、宽监管’向‘宽审批、严监管’发生转变。”他认为,此次思路转变,对民政部门亦是一次挑战。“目前政府的监管能力跟不上社会组织的发展,有的省民政系统管社会组织的监管部门只有十几个、几十个人,面对成千上万的社会组织,根本管不过来。”
    “600个社区社会组织的规模,是南海区通过一系列调研后提出的一个数据规模。放开后,如果规模较大数量较多的话,我们也会在财政预算和公共资源方面予以调整。无主管单位注册,不意味着真的不执行监管。在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成立后,一方面要受到行业系统相关单位的监督,一方面也要受到区以下社会工作局的规范管理。出现问题也会按照相关规定和条例予以处理。”蒋素梅解释说。
    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接受《公益时报》采访时也表示,“其实从社会需求来讲,是应该降低这个注册门槛的。社会管理急需发展,管理手段和模式急需调整。”
鼓励社区NGO扩大服务范围
    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结束以后,有专家认为,民政部再次重提放开三类组织登记,表明政府今年已经加快双重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而这也对未来政府管理社会组织以及NGO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王振耀说,南海政策的亮点是政府不再是社会服务的主体,而是购买社会服务的主体,这是社会管理国际化的一次尝试。在国外很多地区,社会管理的一半以上都由社会组织来完成,像我国香港地区,社会组织承担着政府社会管理的60%以上的内容。
    南海区民政局民间组织和民政事务科蒋素妹科长表示,如果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开展得好,并且卓有成效,形成了一定的专业性以及影响力。南海区也会鼓励这些组织申请变更服务宗旨和范围的扩大外延。但之前还是要按照申请注册时的宗旨和服务范围开展工作。如果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到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南海区也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通道支持这些组织向上级机构转移。
    蒋素妹同时还指出,“社区社会工作,也需要专业性强的影响力大的个人和团队来促进和发展。所以,对于外地有意到南海来开展社区社会工作的个人和组织,也持欢迎的态度。”
    据了解,“南海办法”发出以后,已经有多个组织提出申请。其中有文化类服务组织和法律援助类组织。
    王振耀表示,“政府制定的政策如果与公众和社会的需求相适应,将会快速提升社会组织的发展的速度,效果将非常明显而有效。”
■链接
NGO无主管注册路线图
    2004年,国际合作与公众参与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时任国家民政部社团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的乔申乾表示,取消登记时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的可能性绝对存在,但是目前还不能确定何时取消。
    此后,围绕着无主管注册的讨论声音便不绝于学界和媒体。
    改革先锋看深圳。2008年起,深圳率先对社会组织管理进行探索,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三类社会组织实行“无主管登记”。
    而在当年的“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已经明确提出“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学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加强改进对民间组织的监管。”
    根据民政部相关领导的解释,其实早在1989年和1997年,中央已对社会组织的管理问题提出了方向的指示。
    而由深圳的突破开始,根据地方政府的政策规划和定点尝试,多地开始了“无主管注册”的破冰之旅。
    2010年2月,北京首次明确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中关村园区的社会组织设立可以直接向民政局登记,不再需要挂靠;2010年6月,成都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工商经济类和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登记时,申请人可直接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2011年初,北京民政局将试点推广到全市,规定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四大类组织可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2011年6月15日,宁波市首个无主管单位社会组织——“鄞州区邱隘镇公益事业促进会”注册成立。
    2011年8月2日,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办法》作为广东省“创新社会管理综合试点以及全市创新社会管理试点工作”在南海区的试点配套文件正式下发。(本报综合)

http://www.nbcsbb.org/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猴子的微博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公益类NGO佛山南海可直接注册NGO注册无主管 不等于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