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1-11-2 20:16:26

一周撷英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78网友“多拉西”:

  上个月,我在宁波日报“城事周刊”上读到一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为读者解答关于“工伤”方面相关问题的咨询,对我们读者帮助很大,我特地收藏了这篇文章。最近,我的一个同学在骑自行车去上班的途中被一辆汽车撞了,他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单位没给他参保。于是我把这篇收藏的文章给他看,使他了解到“单位没给职工个人参加工伤保险,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在他要去申报工伤,想咨询一下申报工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帮办记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无劳动关系的,还要进行劳动关系仲裁)。

  3.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如首次门诊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考勤证明、有关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职工的居住地证明、上下班道路路线图等)。

  读者如果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进行具体咨询。

  另外,值得提醒的是您同学所在的单位未给他参保,建议他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流动人口如何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178网友“幸福的爹”:

  我和妻子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在宁波打工已有3年了。前几天妻子去医院检查,医院诊断书上说她怀孕了。我想打听一下,我们生育第一个孩子,不知是否可以在宁波领取准生证?如果可以直接在宁波领取的话,要去哪里办理?需要携带哪些证明?具体怎么办理?

  帮办记者:

  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具体您可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张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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