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进“12345”
上周,帮办记者走进“12345”市长热线,体验生活,接听了一些市民的来电,并作了跟踪采访。这里选登其中2个电话的处理情况:火灾后希望接受帮助
一位先生来电说:12月13日下午压赛堰发生火灾,我所有东西都被烧掉了,但现在没有任何人出来解决这个问题,我的生活也很困难,恳请政府援助。
记者调查:这位先生反映的问题不确切。
12月13日下午那场大火,涉及甬江街道和孔浦街道两位房东,13户租住户。两位房东虽然损失最大,但都在第一时间考虑到了租住户的困难,在当天晚上安排所有受灾租住户住进了附近的旅馆。
压赛堰火灾发生后,甬江街道、孔浦街道和江北区民政部门,都派人到现场帮助安置灾民,并根据受灾户的不同困难情况,发送了被子、棉大衣、鞋子、大米、油等物品,还给每户受灾户送上生活救助金。附近居民也给受灾户送上衣物。
当地政府还努力安抚灾民,参与调解灾民与房东之间经济、精神上补偿事宜。到记者发稿时,已经有11户受灾户与房东达成了协议,并搬离所住的旅馆。
两位房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特别要求记者表扬一下受灾户,很多受灾户都能考虑到房东的困难,合情合理谈成善后协议。新宁波人的善良和知性令两位房东和周边居民都非常感动。
生孩子前先了解生育保险待遇
黄先生来电问:我2010年注册了一家公司,10月份自己办了社保,后来又以公司名义在临产前两个月给我太太交了社保,但是并没有和我妻子签订过劳动合同,现在2011年新社保法规定,男方在交社保,妻子没有工作,也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但我妻子现在被认定为在岗职工,导致男方的生育保险无法报销,希望相关部门能给我解释一下新政策。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答: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自2012年10月起缴费应满10个月;职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雇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省、市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黄先生的妻子属在职职工,但缴费不满6个月,所以不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记者的话:黄先生的情况可以给我们一个启发:现在夫妻生孩子前都会先做个家庭计划,在适当的时间段给家里添丁。如果这个家庭添丁计划需要考虑“生育保险待遇”,那就请及时了解有关政策。(易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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