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心守护家装质量—记消费维权义工李志浩
王芳 易鹤 文/摄
李志浩是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质量投诉处理中心副主任。年近花甲的老李,已在这一行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去年,市消保委组织我市第一支消费维权义工队伍时,把老李吸纳进来,请他利用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协助消保委处理建筑装饰行业纠纷,监督装修消费市场,为装修消费者保驾护航。
李志浩的装修知识首先来自第一线的从业经验。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当时宁波二轻系统仅有两家装潢公司,李志浩供职于其中一家,天天早出晚归奔走在各个工地间,打下了扎实的基本功。1995年,李志浩进入市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开始接触装修消费维权案例。老李回忆,那些年老百姓把装修官司打到法院时,他没少往法院跑,法院方面还等着他们质监站出具的装饰工程质量现场检查报告呢!
2004年,李志浩来到新成立的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着手处理各类装修质量投诉。协会处理的投诉案例,以家庭装修为主,也包括一部分公共建筑的装修。
分析这些年来的家装纠纷案例,李志浩总结了十大投诉热点:施工设计图遭更改;卫生间防水工程施工不到位;PPR冷热水管道接口渗漏;电气工程施工不规范;墙面砖地砖镶贴不按规范施工;墙顶面涂层表面欠平整;油漆色差过于明显;竣工后不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而致造价偏高;竣工后未提供隐蔽工程资料光碟;工期延误。每逢接到消费者投诉,李志浩总是分三步处理:第一步“看合同”;第二步“去现场”;第三步才是找装修公司交涉。李志浩非常重视现场查勘这一步,所谓“眼见为实”,只有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才具备同装修公司交涉的底气。
谈话间,李志浩随手拿起刚刚处理完毕的一个投诉案例,是反映卫生间质量和工期延误问题的。前些天,在老李的调解下,装修公司重新上门对这户人家的卫生间作了处理,并答应将卫生间的保修期从5年延长到7年,还向业主暂付了2000元的质量保证金。同时,老李又帮这位业主争取到了一笔工期延误赔偿款,使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李志浩的记忆中,以往每逢春节前夕和“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之前,都是建筑装饰消费质量投诉较为集中的时段。而令李志浩感到欣慰的是,从2008年开始,我市的建筑装饰质量投诉案例一年比一年减少,其中2011年更比上年下降了33%。李志浩认为,这跟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施行的严格的管理制度有关。不过老李还是要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装修公司。他说,目前宁波装修公司总数已超过2000家,但其中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仅570多家,绝大部分还是承揽公用建筑装修的,剩余从事家庭装修的资质企业仅70多家。在纠纷处理中,有建筑装饰资质的装修公司,基本上能协调解决;而对于无资质的装修公司,处理难度则较大。因此,他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家装公司时,一定要验看一证一照:建筑装饰工程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
“擦亮眼睛,选择正规家装企业”。这是消费维权义工李志浩对装修消费者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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