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2-5-22 20:12:21

真情互动

  一次五万元的交通罚款

    令人震惊令人痛心令人放心

    一位先生来电:

  我的车经过镇骆路时,被镇海路政大队以闯禁区为名扣下,要罚我5万元,我不理解为什么要罚我这么高的金额。

  

  记者:

  看到这份投诉,记者非常震惊,什么样的交通违法需要罚5万元这么多?觉得非常有必要报道一下这件事。如果真的需要罚那么多,那么前车之鉴,可以给各位网友、读者朋友一个警示。如果罚错了,那么一定要为这位先生鸣不平。

  这位先生电话中说是镇海路政罚的,记者多方打听,才确认是镇海危化大队处理的。记者联系了危化大队有关负责人。

  据了解,这位先生开的是危险化学品车,那天车上装的是双氧水。按照国家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我们镇海特别成立了镇海区道路运输安全稽查大队(简称危化大队),由交警、公管、路政共同参与,专门负责危化车辆的运输安全问题。镇海危化大队当天为这位先生设定的运输路线,是最大程度安全通过的线路。但是这位先生没有按照指定线路走,而是绕近路走了人口密集、交通繁忙的镇骆路。

  那么,会不会是因为这位先生对行车路线不熟悉,无意走错了道呢?镇海危化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可能,因为开危险化学品车的驾驶人,都必须有三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并经过上岗培训。

  记者还了解到,镇海危化大队对这件事情的处理非常人性化:这辆车在被查处后,由于车上的货物是企业生产急需的,所以当时作了证据固定,并由运输单位交付了5万元“履约金”后,放行了车辆。目前该车主一直拖着未接受处理。

  了解到这些情况,记者面对这次交通处罚有了三种感慨:

  感慨一:放心。我们宁波的危险品运输管理真是严谨,一辆危化车辆一进入非指定线路,立即被发现并纠正,反应非常快速有效,所以宁波的危险化学品运输才能这样安全,令人放心。我们都知道,危险化学品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二次事故,教训已经见得很多了。

  感慨二:痛心。这位先生一念之差被罚5万元,令人痛心。5万元的罚单,是法律规定的最下限,但数额之大仍触目惊心。开危险品运输车非常辛苦,赚5万元多不容易啊,一下子罚没了,这个教训一定不能忘记。

  感慨三:震惊。记者因为这份投诉,特别查了有关法律,根据2011年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八条第三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这样的重典下,仍然有人以身试法,太令人震惊了。

  

  镇海区有关方面的答复:

  经区公安局核查,信访人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着镇骆路由东向西行驶,在镇骆路董家畈车站附近被民警查获。镇骆路属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该车辆所打的通行证区域是临海路-俞范东路-雄镇路—宁镇路—G329—九龙大道,并不包括镇骆路。

  (陈雅珍 周瑾)


  

  告诉您交警热线电话怎么打

  孔先生:

  看到5月9日《宁波日报》B2版的《遇到交通信号灯工作状态异常请您告诉交通管理部门》一文,我不知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号码,能否告知?另,以后在文章里是否可以注一下联系电话?

  

  记者:

  谢谢孔先生的关心!如果您遇到报道中所提到的问题,可以致电0574-81981083或81981281。

  这里顺便把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几种热线电话都刊登一下:

  1、涉及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相关投诉、信访的,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访投诉中心,电话:0574-87399999。

  2、涉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咨询、处理的,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电话:0574-81983658。

  3、涉及道路交通设施、交通组织等业务咨询的,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秩序处,电话:0574-81981083或81981281。

  4、涉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咨询的,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电话:0574-81983333。

  5、其他时间咨询、投诉电话:夜间及双休(节假)日,请拨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值班电话:0574-87856000或87856060。如咨询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相关业务的,也可拨打交警支队车管所值班电话:0574-81983015。(陈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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