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小区安全江东开展安防设备大排查
8月22日,《帮办周刊》B3版刊登了《小区监控“失职”谁担责?》一文。文中指出了不少小区监控频频“掉链子”的现状,并通过谁负责安装、有无安装标准、坏了谁来修等三个问题,分析其“失职”原因。文章见报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上周,江东区物业管理中心传来好消息: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部分小区监控设施设备损坏后未得到及时维修的情况,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以《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依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区安防设备大排查,从5大方面部署小区安防措施,提升安防水平,提高居民安全感。
第一,开展安防设施设备全面排查。督促各物业企业开展小区安防设施设备,特别是监控设施的自查整改工作,着重检查人防、技防、物防设施设备及管理漏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小区业委会报备,商讨改进措施,并记录在案。在自查工作结束后,江东区物管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安居E查”中排名靠后的小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监控设施设备、门岗值班、夜间巡逻、大宗物品及外来人口进出登记等情况,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物业企业不良行为公示及项目经理信用档案扣分处理。
第二,引导业主做好公共设施维修费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工作。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改造的,维修、改造费用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从业主每年缴纳的公共设施维修费中列支,并每年进行财务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因此,要引导业主转变观念,及时缴纳公共设施维修费,确保小区公共部位维修费用有着落,保障维修工程顺利开展。根据《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需核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引导居民认真核对,尽快完成登记确认、“建账到户”等工作,为下步居民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奠定基础。
第三,督促各物业企业进一步完善安保措施和制度。细化保安岗位职责、奖惩考核等相关规章制度,分解落实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夜间巡逻力度,提高保安人员的警惕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同时,加强外来车辆、出租户、流动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大宗物品、外来车辆的登记制度,并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小区内出租户、外来流动人员的跟踪管理,切实提高小区安防水平。
第四,积极与公安、社区的联动,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督促各物业企业及下属物业管理处及时与属地派出所联系,有针对性的收集社会治安信息、动态,掌握可能给小区和业主安全带来危害的潜在隐患,及时向居民发出“温馨告示”,提升全民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第五,强化行业监管,将小区治安状况列入考核内容。结合街道物管站日常考评和区住建局年度综合考评要求,将小区治安状况列入重要考核、评比内容,并将小区治安管理与老小区补贴、准物业补贴资金发放直接挂钩,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激励与杠杆作用,促使物业企业提升小区安防水平。
(董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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