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宁波民生答卷温暖有爱
http://daily.cnnb.com.cn/nbrb/images/2013-01/16/B4/NBRB20130116B04b002.jpg福利院老人受到来自社会各界关爱(王 珏 摄) 记者 王 芳 通讯员 邓天武一批重大民政建设项目上马,全市各级资金投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超过12亿元;
农村居民低保标准调整至月人均465元,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一致,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标准一致”;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超过30张,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约60万老年人;
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三老”人员被纳入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范围;
城乡社区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服务覆盖全市86%的行政村,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更多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在全省率先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在甬大中专院校学生、驻甬部队官兵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均可享受。
2012年,宁波的民生答卷温暖有爱。
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健全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自2012年1月1日起,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月人均325元—330元调整至月人均465元,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一致。至此,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一体、标准一致”。
2012年,我市积极破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难题,出台了《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建立了“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中心”,市级核对信息平台于年底前投入运行;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和信息平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已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
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建立与食品类价格涨幅联动的食品价格补贴机制的基础上,将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三老”人员纳入补贴发放对象范围。
临时救助工作得到强化。我市要求各地临时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安排不低于人均3元或当地上年度低保资金支出的10%,并将在宁波居住2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医疗救助实现“城乡一体、标准一致、零门槛”,2012年人均实际支出达到25元。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实现了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结报。
综合减灾和应急救助能力不断提升。在抗击第11号强台风“海葵”中,全市共紧急转移安置31.5万人,其中集中安置10.06万人,启用避灾安置场所1327个,为实现全市“零伤亡”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扎实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共创建减灾示范社区289个,其中“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8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0个。
推进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体系
社会福利水平不断提高
2012年,我市制定了《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措施,扶持力度位于全省前列。一批重大养老机构相继立项开工,其中市社会福利院二期项目完成土建工程的50%,投入资金1.15亿元。全市新增养老床位2468张,共投入养老床位建设资金3.45亿元;累计养老床位数达33168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超过30张。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推行,养老服务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不断拓展。去年,全市新(扩)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403个,全市累计有各级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736个,初步形成了以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主体,老年活动室、星光老年之家为补充,覆盖广泛、层次分明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服务覆盖约60万老年人。共有12000多名特别困难的居家老人享受政府或村集体购买或补助的养老服务,7万多名有一定困难的居家老人获得志愿者结对帮扶服务。
高龄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地基本建立了高龄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据统计,全市每月约有16.2万多名高龄老人享受这一惠老政策,全年发放资金约1.1亿元。
继续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安装“一键通”。全面完成了对81890应急求助服务信息平台的升级改造,使各县(市)区分中心平台具备了独立承接老年人“一键通”服务的能力。全市新增20650户老年人家庭享受这一惠老政策。已累计提供老年人应急求助服务17万余人次,其中2012年提供服务5万余人次。
残疾人和孤儿福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全年共有9239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和21722名重度残疾人享受了基本生活保障,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44亿元。福利企业发展呈现平稳态势,集中就业人数保持基本稳定。制定了孤儿申领基本生活费审批程序,市区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71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63元。
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去年,我市荣获“中国城市公益慈善七星城市”。福利彩票发行取得新成绩,全市销量提前突破15亿元,为我市筹集公益金约2亿元。
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
社会服务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2012年,市民政局会同市纠风办出台了《关于规范社区印章使用管理的意见》,将社区证明类用章范围从62项缩减至21项,并对取消的41项社区盖章事项明确妥善解决措施,进一步优化了社区工作环境。目前,全市80%的城市社区建立了“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设立集中办事窗口,全面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代理制,城市社区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努力为社区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建立了和谐社区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群众满意为主要标准的考评机制。
城乡社区服务平台不断拓展完善。去年,民政部门投入15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了30个经济困难村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截止年末,全市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54个,累计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031个,社区服务功能覆盖全市86.8%的行政村。指导各地按照《宁波市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标准》,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四年创建500个示范村的目标。
2012年,全市共有1340多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了以提高社会工作理念和实务操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超过35%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通过了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社工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创新培育管理机制
社会组织发展呈现良性态势
2012年,各县(市)区全面建立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或促进会等枢纽型服务平台。市本级成立了宁波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通过搭建“公益项目交易大超市”,实现了公益服务需求者、资助者、生产者的三方对接,形成以公益项目为中心的公益服务链,有效扩大公益服务供给。
社会组织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关于公益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快基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去年,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了对社会组织的信息化管理和网上年检。修订了《社会组织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全年共有80余家社会组织参评。
截至目前,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5137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6.8个,另有驻甬基金会42家和近9000个备案的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
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完善
优抚群体生活保障水平提高
2012年,我市成功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为驻甬部队新开设集体户口,从根本上解决了驻甬部队无住房干部随军家属的落户难题。
优抚标准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按照城乡一体化目标,较大幅度提高农村户籍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得到统一。目前,我市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均已达到或高于当地人民群众平均生活水平。2012年,全市共为4392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7165万元。
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得到加强。2012年共抢救保护散葬烈士墓255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72处,投入资金275万元。
积极稳妥推进以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能力为重点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市共有1563名退役士兵参加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投入培训经费1100万元。
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2012年,我市的区划地名工作取得新进展。通过路段式命名法,破解“通途公路”统一命名难题,既保护了历史地名,又实现了通途公路全程统一命名,解决了路名指位问题。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全市100余个毗邻乡镇(街道)签订了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签约率达到95%以上。
殡葬改革实现新突破。在全省率先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除宁波市户籍城乡居民外,在甬大中专院校学生、驻甬部队官兵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均可享受;在免除基本殡仪服务费之外,还对选择入葬生态墓地(包括骨灰存放处)的免除基本建设费用。全年全市累计减免基本殡仪服务费用约3120万元,入葬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基本建设费用约525万元。会同市物价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切实规范公共墓地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
婚姻收养登记迈上新台阶。积极拓展婚姻登记服务内容,探索推进离婚干预机制建设,慈溪市、海曙区、鄞州区等地试行“预约离婚登记制度”、“离婚劝导工作室”、“曦和倾听工作室”,努力促进婚姻家庭和谐。会同公安部门妥善解决弃婴(儿童)收养户口申报问题。
移民安置工作稳妥推进。第一批外迁宁波钦寸水库移民441户、1133人基本完成建房工作,陆续启动移民搬迁工作;第二、第三批外迁移民安置工作及时启动,进入资格复核阶段。移民后期扶持和创业致富工作全面深入推进,移民人均年纯收入比上年提高10%。稳步推进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相关县(市)区共安排了50多个解困项目,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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