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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应届毕业大学生落户指南得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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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 10: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届毕业大学生,落户手续怎么办?近日,海曙公安分局户证办理中心特意出了一份温馨“告示”,家有毕业生的家长可得看仔细了。户证中心的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为了不给自己今后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请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务必在今年12月31日前落户,并且尽量“赶早”,莫挤着最后一天的“末班车”,万一材料不全,很可能导致当天无法办理成功。  具体情况、办理手续如下:
  一、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已落实就业岗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就业地公安派出所直接申报迁入登记。
  条件:被老三区用人单位录(聘)用的;
  1.拟在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内落户的。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改派,报到证上签有“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户口迁移证、户口接收单位同意落户证明、集体户口本等到落地户证中心(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此类户口证明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理。
  2.拟在老三区亲友家庭户内落户的。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改派,报到证上签有“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户口迁移证、亲友的房产证和户口簿、亲友书面同意落户证明到落户地户证中心(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此类户口须经迁入地派出所核查同意。
  3.拟在老三区本人所有住房内落户的。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改派,报到证上签有“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户口迁移证和房产证到落户地户证中心(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此类户口证明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理。
  (注:户口在入学时未迁至学校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户口簿和身份证代替户口迁移证。)
  二、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者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
  老三区的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证、住房证明、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户证中心(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此类户口证明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理。毕业生在校期间,父母户口迁入老三区的,可在现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另需提供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此类户口须经迁入地派出所核查同意。
  (注:根据宁波市人才引进政策,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可先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人事代理关系后,再到落户地户证中心(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此类户口须经迁入地派出所核查同意。)     (一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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