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的缩写,中文翻译为“非政府组织”,中国官方文件里一般称之为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第三部门、志愿者组织等,在环境、医疗、社会管理及社会救济方面,它们越来越成为政府职能的有效延伸,有人认为,NGO是在政府与企业之后的“第三种力量”。
面对考验逐步成长
2008年被称为中国的NGO元年,这一年的汶川地震救援以及灾后重建过程中,中国的志愿者及其民间公益组织以前所未有的态势集体登场。虽然与国际NGO相对成熟的运作模式相比,国内NGO还略显年轻,但他们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壮大。5年后的芦山,当地震灾难再一次降临,大型NGO、公益组织联合体以及草根志愿者团队全面出动,NGO作为政府部门的得力助手和行动补充,反应迅速,参与规模与服务范围都有所扩大,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汶川地震灾区,四川救灾联合办公室前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者
4月20日,芦山地震发生后一个小时,壹基金、420联合救援队、免费午餐、新浪微公益平台等一批公益组织均在第一时间启动了“民间救灾应急机制”。这一次大型联合行动,不论是在募捐,还是在救助工作上,NGO在策略上的选择都非常合理。而且,救灾工作也非常理性、专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浩明表示,与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时NGO的表现对比,目前中国的NGO有三方面的变化;第一,社会组织发展战略更为明确,开始研究组织的发展目标,尤其是社会组织的愿景、宗旨;第二,社会组织的治理结构更为合理,理事会的成员更加专业和多元化;第三,社会组织的管理更加趋于规范和理性。
从国际上看,每一次大灾难带来的大规模救援,都是NGO崛起的重要时机。正如1995年的日本阪神大地震、1999年的台湾“9.21”大地震、2004年的日本新泻地震、2004年的印度洋大海啸,正是由于当地NGO的积极参与,帮助政府承担相应的资金援助与实际工作,成为救灾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从而获得了官方认可,得以进一步发展壮大。
如果说,5年前汶川地震是里程碑式的集体亮相,是国内NGO成长壮大的第一步,那么,此次芦山地震救灾活动则可称为国内NGO走向成熟的重要转折点。针对这一点,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做了这样一个对比:“在汶川地震发生时,许多NGO虽然反应迅速,但也比较情绪化,无论是个人志愿者还是民间组织,大家当时的第一反应都是‘到现场去’。而此次芦山地震的救灾工作,NGO并没有冲动地抢第一时间,而是有分工、有侧重,理性很强,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专业精神有了很大进步。”
一些专家指出,根据国外经验,相比于个人志愿者或单独的NGO而言,一些由诸如救灾、环保等特定专业的组织所构成的社会内部联盟,与政府的配合、互动会更加有效,因为这类平台的动员能力很强,且有日常性。在合作关系上,一方面,联盟的社会行动是完全独立的;另一方面,他们也可以与政府紧密而平等地合作。在此次芦山地震救灾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社会内部联盟已初现雏形,这是国内NGO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厚积薄发
中国NGO最早出现于改革开放以后,比发达国家稍晚。一些NGO研究人士分析,NGO的出现首先是环境外交的需要,如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环境大会,中国政府需要建立非官方的团体应对环境管理和保护的国际化问题,于是在1979年成立了中国环境科学协会。
这一类型的NGO严格来说应该叫做GONGO,就是政府NGO。因为它们是政府主办的或者由政府派出人员担任主要职务的非政府组织,有着明确的行政等级,志愿者也主要依靠行政的动员方式来参与。
民间环保组织向骑车族免费发放“自行车爱北京”车牌
1993年,一个叫“自然之友”的组织在北京成立,这是个完全由个人自下而上发起和运作的纯民间组织,主要依靠社会力量进行运作,无论是在组织结构上、管理上还是财务上,都不存在对政府的依附关系。
“自然之友”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第一个国内NGO的出现。与此同时,政府也开始鼓励公众参与志愿者行为,从此,中国NGO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据统计,到1998年底,中国全国性社会团体达到1800多个,地方性社会团体总数达16.56万个。此时的国内NGO,大多仍然依靠海外基金扶持,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也较为原始。
进入新世纪,随着中国加入WTO,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一批国际NGO组织纷纷进入中国,在扶贫、环保、教育、卫生等领域与政府开展了许多合作项目,给国内NGO提供了良好的范例。国际NGO为国内NGO所提供资金、知识、技术、人才等支持,不仅拓展了国内NGO的生存空间,更开拓了国内NGO的资源渠道。中国NGO组织进入了又一轮快速发展阶段。
生存困境
虽然国内NGO近些年发展十分迅速,然而与国际上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国际上每万人拥有NGO的数量,法国为110个,日本为97个,中国只有2.1个;中国NGO总支出约占GDP的0.73%,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的水平,也低于4.6%的世界平均水平。
由于登记制度等原因,中国NGO大多在“潜水”,能够统计出的数据并不全面。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估计,目前分布在扶贫、环保、教育、卫生、维权、动物保护等领域的中国NGO大概有300万家,而全国登记注册的包括基金会在内的各类民间组织却仅有44万个。
由于中国社团注册是双重管理体制,也就是说,一个必要条件是要有业务主管单位,NGO注册的时候必须由一个政府的机构向民政部担保。许多政府机构由于不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因此“注册难”就成为了困扰着国内NGO的一大心病。许多声名显赫的大型NGO都无法获得一个合法的身份,更不用说那些中小型的民间NGO组织了。
由于在民政部门注册障碍重重,一部分NGO采取了较为便利的工商注册的形式。然而这样一来,NGO虽然实质上是非赢利组织,却不能享受减免税的待遇,需要承担额外的资金负担,因此更多的NGO,索性选择“潜水”。这成为了遏制本土NGO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资金紧张,是NGO面临的又一难题。由于政策滞后,中国的NGO缺乏募集资金的渠道和合适的方式,使得国内NGO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国外的基金会,或者企业捐助。然而近些年,随着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有一些国际NGO开始考虑减少在中国的资金投入,而把资金转投到其他更加贫穷的国家和地区。以环保NGO为例,最近公开的一项统计显示,中国已注册环保NGO有22.5%的机构基本没有筹到经费。好在国内的公募基金最近开始开展和国内NGO的合作,政府也加大了对本土NGO的扶持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NGO“无处化缘”的窘境。
值得庆幸的是,虽然中国的NGO起步较晚,面临种种生存困境,相对于其他国际NGO在倡导力和活动能力上也有明显差距,但是,有专家指出,中国本土NGO发展从一开始就受到国外NGO的影响,因此他们的起步要远远超过当时的日本等很多国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之后,中国开始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大力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社会民间组织的蓬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条件。经历了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芦山地震等几次大灾难考验的国内NGO,正在逐步走向成熟。
(来源:今日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