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9618|回复: 0

[志愿者] 新闻摄影技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21 08: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何谓新闻照片
  所谓新闻照片究竟是指那种照片?其定义有多种说法,在此简要概括为拍摄多 数人感兴趣的新闻,以多数人可看到的报道形式迅速发表的照片。定义似乎极为平常,但实际上这种摄影的难度很大,不易简单实现,但其中也有一定乐趣。
  为什么这种摄影难度大?原因有二:第一就是不身临现场就拍不出生动真实的照片。无论多么优秀的摄影家,凭想象或以传闻为基础也是不能拍摄出新闻照片的。但是文章和语言可以达到身临现场的效果。
  第二就是拍出的照片如不发表,也不能称之为新闻照片。
  假如拍出的特讯照片,未通过报纸、杂志或电视发表介绍给读者或观众,那么该照片只不过是一张普通的照片。
  总之,使新闻照片定义成立的最大要素就是“身临其境”拍摄和广泛地“发表” 这两点。
  目击者的胜利
  夸大些说,“身临其境”对代替读者、观众及听众充当现场目击者角色的摄影记者来说,是永远的课题。各新闻社、杂志社等宣传机构从采访车到喷气式飞机,出动各种交通工具,为能迅速奔赴现场而绞尽脑汁。如果不是这样,就目前的交通状况来说,根本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因而不能应付广域化的新闻。不战胜时间,也就摆脱不了摄影失望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对宣传机构摄影者来说的“强敌”,就是事件发生现场附近所在的一般摄影者。
  本书的广大读者是有经验的摄影爱好者,其中,也有在实际中偶然遇到事件发生现场而拍摄这种照片的吧!从“身临现潮的摄影重要性来说,拍摄新闻照片,没有人能胜过强敌=朋友事件发生现场的照片拍到后,若不发表,那么照片只有装饰在影集里的意义。宣传机构的人常常被告诫:不仅摄影,也要注意征集。意思就是摄影者自己拍摄是理所当然的,此外要将现场目击者所拍摄的照片也要弄到手。原因就是到达现场的时间差别极大,在照片上需要表现出来。
  在实际中,很早就存在朝日新闻社的“全日本摄影联盟”,每日新闻社的“日本报道摄影联盟”等摄影爱好者的组织,读卖新闻社开始的“照片大奖”制度,夸耀各加盟新闻社的总发行量最大的共同通信社组织的活动等。各宣传机构都在自己动手努力发掘业余摄影者的摄影照片,将“强敌”拉引为“朋友”。
  现在业余摄影者所摄照片,通过各种宣传机构发表出来即成为真实的新闻照片。专业与业余摄影者的新闻照片,现在已可达到通用。在美国曾有业余摄影者获得普利策奖金的先例。
  震憾世界的照片
  有句成语叫“百闻不如一见”,新闻照片中也有“一见”价值的照片, 具体地说什么样的照片作为新闻照片是最珍贵呢?其条件如下:(1)“瞬间”的照片。摄影有固定瞬间的特性,灵活利用这个特性的照片就是最珍贵的新闻摄影。1963年发表的“暗杀美国总统肯尼迪的嫌疑犯奥斯瓦尔德在众目睽睽的光天化日之下被杰克·鲁比枪杀的照片,”1984年发表的在日本兵库县明石市“空中两 架直升飞机发生碰撞的瞬间”等,均为一般摄影者所摄。照片画面具有文章语言远远不能表达的份量。(2)打动心弦的照片。可打动人心,令人震惊的照片也是珍贵的。1984年作为棒球本垒打大王, 成为美国国民英雄的贝布·路斯在扬基斯塔杰阿姆体育场发表引退宣言时,其背有号码3的后背身影显得非常凄凉,贝布·路斯撑着似乎手杖的球棒站立的照片,是使了解贝布·路斯的人们感动的杰作。(3)呼吁性照片。照片水平越高,越可震动观者的心。在越南战争时期所摄南越警察局长在光天化日的马路上枪杀逮捕的越共成员情景的照片,在世界上唤起了反对这种行为的舆论,起到了点燃越南战争走向灭亡的烽火作用。这张静止无声的黑白照片无需解释即刺痛人心,是再理想不过的新闻照片了。(4)活生生的照片。充满现实临场感的照片也是新闻照片的一种典型。1946年发表的“美国某饭店发生火灾中无路可逃的妇女跳楼逃命”的照片,为一般大学生所摄,该照片获得了普利策奖金。在1955年“日本高联运船‘紫云丸’号与货船碰撞沉没”的照片中,业余摄影者拍下了休假旅行的学生们遇难现场,并在报纸上发表。总之,以上偶然身临事件发生地点所摄下的现场照片都引起了很大反响。
快门与生命
  虽说是新闻照片,但也不是随意可以拍摄的。在当今表现自由的侧面,摄影道德也是必需的。
  作为一位摄影家特别要注意“肖像权”和“在惨不忍睹事故现场的举动”。前者,不经本人同意而随便拍摄并将照片在各宣传工具上发表的行为,在社会上已逐渐被认为是侵犯了法律上的私生活不得干涉的权力。在公园或街道上拍摄人物要在报纸和杂志上发表时,必须提请注意要获得被摄者的同意等事项。后者,意味着无论专业还是业余摄影者,在拍摄他人遭到不幸场面时,作为一个人要有得当的行为。以上举例所述的“紫云丸”号船的事故现场照片,在这个“举动”方面就有很大的问题。对该照片产生了“有时间拍照,怎么不去救一个人”的指责,当然要听取这种正当的意见。但是,作为确保安全,措施完备的正常交通工具,发生了事故并记录其不应有的事故现场,在广泛社会上公布发表的行为现在还难于否定。“紫云丸”照片在拍摄时,据说摄影者本身也不是十分安全,而且所在的位置不能向人们伸出拯救之手。
  要说摄影中“应先按快门, 还是应先抢救生命”,这是一个不能一概而论的问题,但至少应在现场摄影者面前如有需要伸手搭救的人时,立即抢救人命应摆在第一位,其次才是按快门,这种行为对摄影者的人生观具有很大意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