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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政府该怎么购买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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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8 07: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会学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对财新记者表示,此次国务院会议释放出非常重要的信号,那就是政府改革和转变职能的决心,其目标和方向就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下一步,各级政府应尽快制定相关目录,明确承接主体的资质,并建立竞争机制。

  王名说,社会组织非常适合承接公共服务。首先,社会组织与政府一样,不以盈利为目的;其次,社会组织机制比政府更加灵活,可通过市场机制、志愿服务和慈善等提供公共服务,但政府不便使用这些机制。这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基本逻辑。

  他指出,购买服务在发达国家很普遍,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趋势。在欧美一些国家,甚至把监狱、警察和军队都外包了。有的城市,甚至连市政府都外包出去了,整个城市的管理、经营被议会委托给非营利组织。

  其实,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早已先行一步,并有成功的实践。

  王名举例说,比如广东,这方面的探索就相当超前。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主政期间,积极推动社会体制改革。目前,广东省、市、县三级政府已陆续出台相关的三类目录。第一类是政府需要转移出来的职能的目录,第二类是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目录,包括服务的内容、名称、项目、价格。第三类是承接公共服务的主体——社会组织的目录。王名指出,因为有了目录,就能够实施公开招投标,可有效避免内部指派、暗箱操作。

  他建议,在中国当前,可尝试把城市管理等业务外包给非营利组织。他认为,城管与公权力绑定在一起,易引发社会矛盾。而当非营利组织承接城管服务时,面临来自民众和政府双重监督,“暴力执法”的情形应会有所改观。

  他同时认为,在中国,政府比较强,社会组织弱,应该鼓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但是,并非所有社会组织都能参与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实践中需要对承接主体设置一定的门槛。他认为,承接主体需具备三个条件:公共性,信息公开性和良好的内部治理。

  据王名介绍,对社会组织的资质评价,国外以第三方机构为主,中国则由政府主导。这是因为,中国第三方评估机构还没有成长起来,民政部还未将评估权限开放给第三方机构。但是,他认为,由第三方机构评估承接公共服务主体资质,“只是时间问题”。

  王名表示,中央政府要求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这是正确的决策。不过,同时也要注意,不能靠“运动式”地大干快上,节奏要有所控制。相对而言,在市场机制完善、公民社会发育良好的地区,可加快推进。

  有人担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会不会成为“寻租高发区”,王名指出,从目前实践看,财政、审计的约束作用相当大,资金的使用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同时,各级政府对此都很谨慎,社会关注度很高,这方面寻租的难度比较大,现实中问题也不多。

  王名认为,寻租并非当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问题,而主要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对此顾虑太多,拨款速度慢,常常是“事办了,钱却没到位”。他认为,最关键的是必须要有竞争机制。竞争意味着优胜劣汰,再加上社会监督,就能有效约束社会组织的行为。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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