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I用“有效公益”这个词来统领我们在公益领域的工作,在SRI之外,也有不少机构把自身的使命界定为提升公益的效力或有效性。然而,到底什么是有效,它对公益组织和项目有哪些启示,这些基本的问题并未得到充分的讨论。至今为止,“有效公益”还是一个模糊的框,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长期下去,“有效公益”这个概念可能会被毁掉,就像“能力建设”、 “社会企业”、“社会创新”之前被毁掉的情景一样。好,那就让我们在“有效公益”还未流行之前,尝试去勒它的面貌。
无论国际或是国内,有效公益都还不是严格的术语。在我看来,它更像是一种价值主张,它希望把公益人的视角从“透明性”、“专业性”以及对公益资源的渴望,转移到成果或社会影响的关注上。因此,有效公益的焦点一定是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而非公益人的能力、职业素养,也非公益组织的成长和发展。后面这些都是投入、手段或者是切入点,而非最终的目的地。
如果我们套用德鲁克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书中对“有效性”的定义,那么“有效公益”指的是公益的资源和能力能够产生更多更好的成果。而成果则一定在组织之外,即社会问题的解决,公益人以及公益组织不是社会议题的“利润中心”,从来都是“成本中心”。
放在现实语境中,“有效公益”至少包含五大面向,我称之为“有效公益五要素”,也可以说是判断某个公益组织或公益项目是否有效的五个标准。
1. 针对性:公益瞄准的是重要的社会问题,切中了目标对象的关键需求,公益投入、活动、产出、成果之间形成了一条清晰的干预脉络,并且有望贡献于社会问题的解决。
2. 效果:公益组织或项目给目标对象带来了切实的改善,并且没有衍生重大的负面效果。
3. 效率:与效果相比项目的投入和成本是划算的,有着合理的社会投资回报,公益组织和项目管理恰当且运转流畅。
4. 可持续:在公益组织或项目撤出后,目标对象的改善可以延续,有一套机制可以确保公益效果的长期性。
5. 宜推广:公益项目所承载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和可推广性,并开放给更广泛的社会所用。
在这五个要素中,相关性是效果和效率的基础,可持续和宜推广则是效果和效率在更纵深的时间以及更广泛的空间上的延展。没有这两种延展,单就项目而言可能是有效的,但社会系统性的变革却无从发生。
从上述叙述中,我们不能难看出“有效公益”的价值主张,至少它在以下三个基本点非常明确且不容辩解:
1. 从问题出发:有效公益认为公益组织和公益项目因社会问题而生,公益设计针对的是社会问题,监测评估量度的是人们对问题认识的变化以及问题被解决或缓解的程度。公益问题是一切公益活动的根源,我们不应脱离社会问题来谈论公益人、公益组织甚至解决方案。
2. 目标对象为先:有效公益认为捐赠人、基金会、NGO、志愿者、以及社区里的合作伙伴,能够聚集在一起,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解决目标对象所面临的问题。公益的首要客户是目标对象,捐赠人、基金会等资源方都是支持性客户。
3. 成果导向:判断公益组织及项目是否有价值的根本依据是项目的成果,对成果的衡量涉及到上述五个方面的标准。项目的投入、活动、管理、产出等只有在产生成果的前提下,才有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提倡有效公益与提倡量度公益成果是两回事,尽管公益成果的衡量是推动有效公益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成效的衡量涉及人的变化、环境的变化、权利及关系的变化等等,很多极其重要的社会影响是无形的,科学的评估工作对于很多初创的公益组织来说,不仅困难而且成本昂贵。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因此要放弃对成果有效的关注,我们仍需要通过一些感知和逻辑的力量,努力界定成果,并以有效为灯塔来设计和执行组织和项目的公益策略。
来源:社会资源研究所 作者:李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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