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3129|回复: 0

[公益新闻] 江北探索以公益劳动 促“同城待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3 16: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公益网讯:近日,37岁的刘某将在法官和交警的安排下参与交通协管志愿服务。以后每隔一段时间,他都要到这里“报到”。不为人知的是,刘某是一名正处于缓刑阶段的异地籍被告人。日前,江北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和司法局出台了相关办法,探索以提供公益劳动的方式,推动缓刑适用的“同城待遇”。
  “司法实践中,由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同样是犯罪情节轻、认罪态度好,本地籍能判缓刑的,外地籍则常常难以适用。主要是因为其户籍和常住地不一致,缺乏监改帮教条件,客观上就造成了‘内外有别’。”江北区法院刑庭庭长介绍,2011年至2013年三年间,江北法院判缓刑的有682人,其中本地籍415人,外地籍缓刑适用率非常低。
  为了推进缓刑适用“同城待遇”,江北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出台了《关于江北区异地籍被告人适用社区矫正的暂行办法》,确定由江北区城管局、江北区交警大队提供公益服务岗位,异地籍缓刑人员每周到岗提供1小时以上的公益服务,岗位提供单位对其进行监督,并将情况反馈给司法部门。此举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更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来源:宁波日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