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5118|回复: 0

武汉15岁少年搀扶倒地女子被指为肇事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17 20: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汉晚报讯(记者 商为智)昨日下午,“天津许云鹤”在武汉成为现实版,一女士在汉口民权路铜人像附近被电动车撞倒后,被一名15岁的男孩扶起,女士咬定男孩为肇事者,而男孩表示,肇事的是前面一辆电动车,他在后面看到后才停车相助。

昨日下午4时40分许,记者赶到现场时,15岁的张某正被交警带走接受调查,120救护车将受伤的宋女士送往市十一医院救治。

据市民李胜强介绍,昨日下午4时许,他在现场听到呼救声,随后看到一名男孩正停车将倒地的女士搀扶着,他连忙跑过马路合力将女士扶到路边。李先生告诉记者,交警调查时,有两名路人自称是目击者,他们留下电话表示愿意为男孩作证。

随后,记者赶到江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肇事者”张某称,事发时他驾车往江边方向行驶,前面距离他五六米有一辆电动车装满了货物,将路边的一名女士撞倒后直接开走,他见状连忙停车上前搀扶女士,“当时,她还对我说背时啊,背时,谢谢你。警察一来,她却一口咬定是我撞的。”

随后,记者在医院急诊室见到了受伤的宋女士,她也回忆称,当她被撞倒地时,眼睛的余光看到距离她五六米处有一辆电动车,车上载有货物。

据处理此事的付警官介绍,他们与两名留了电话号码的目击者联系,一名留下手机号码的男子表示,他看到时,男孩正去扶受伤的女士,该男子不能算是目击者证人,另一名留下的是固定电话,但是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在距离事发地不到30米处有一个监控视频。对此,付警官表示,警方将会调阅监控视频,给市民一个完美的答复。

据了解,男孩张某今年15岁,为一所职业学校的高一学生。伤者宋女士左腿胫骨及腓骨骨折。

链接:“天津许云鹤”案:2009年10月21日,天津王老太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受伤,车主许云鹤下车将其扶起,却被王老太指认为驾车撞她。法院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万元,理由之一为老人因被车主突然驶来的车辆惊吓而摔倒。对于此判决不少网友称是翻版“彭宇案”,车主目前已提起上诉。



该贴已经同步到 猴子的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