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3459|回复: 0

卫生部长:用人单位要严格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9 10: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4月24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部长陈竺今日在保护农民工健康高层论坛上演讲时指出,要强化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
  陈竺对卫生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保护农民工健康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各地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确保每个省(区、市)都有省级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尽快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到每个县(区),职业病诊断机构覆盖到每个地市,而且绝不能让这些机构不务正业。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监护覆盖率和职业病诊断、治疗水平。同时,进一步调整、充实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量,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提高监管能力。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行为,绝不手软。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和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健康的良好氛围,提高农民工防治职业病的意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