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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被称为“微公益元年” 微公益主要存三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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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08: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常红)中国社会科学院今日发布的2012年《民间组织蓝皮书》指出,2011年微公益蓬勃成长引领中国慈善发展,激发普通民众公益热情。微公益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2011年广受关注的微公益,使普通人成为公益主体,也正因为民间公益人士依托网络工具,激发了普通公民的慈善热情,展现了积少成多的巨大力量。2011年官办慈善机构遭遇了空前的信任危机,而在这一年汇聚普通个人微小善意的微公益却开始加速快跑,2011年因为民间公益力量的崛起而被认为是中国的民间公益元年,或被称为“微公益元年”。

民间组织蓝皮书指出,与传统公益慈善相比,微公益更好地利用和发挥了网络平台门槛低、传播快、互动性强、影响力大、透明度高等突出优势,更强调普通人的参与和微小的贡献,影响和带动普通人参与公益活动。微公益不仅仅局限于传统公益慈善事业的捐款捐物,网民们通过关注、浏览和转发相关信息都可以参与公益事业、为公益事业贡献力量。微公益极大地拓展了公益慈善领域范围,突破各种门槛限制,推动了公益精神普及,有效实现公益的平民化、日常化和多样化。微公益的参与者通常有普通公民、志愿者、媒体、慈善组织、企业、政府,呈现多元主体互动的发展趋势,是一种主体更加多元的新型公益模式。

微公益标志着普通公民慈善责任和慈善权利意识的觉醒,降低了人们行善的门槛,减轻了人们行善的负担,使每个人都能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恰当的参与方式。在微公益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公益主体,都能利用网络发动及时的公益救援行动。微公益改变了以往只有社会名流和慈善机构才能作为公益主体、普通人只能袖手旁观的状况。

微公益的发起人多为媒体人士、公众人物,也有普通的公民。很多微公益在发起时多为非正式组织,但在具有一定影响力之后,往往会和正式的公益慈善组织合作推动公益项目。譬如邓飞发起的“免费午餐”项目挂靠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名下;王克勤发起的“大爱清尘”挂靠在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梁树新发起的“贵州山区午餐计划”与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合作,成立了专项基金“微基金”。微公益项目通过挂靠公募基金会成立专项基金获得合法身份,保证了公益项目取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合法资格。也有微公益项目经过一段时间运作后,直接注册为专门的合法公益组织。如资深媒体人孙春龙发起的“老兵回家”,就在登记管理制度较为宽松的深圳市成立了专门的基金会。

除自下而上自发成立的微公益项目外,一些正式公益慈善组织、企业和媒体看到微公益的力量和影响力,也开始进行微公益项目的尝试。譬如,2011年6月,中国平安联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新浪、腾讯的平安“爱心公社”公益微博上发起主题为“一次转发一瓶水”向旱区平安希望小学捐水的公益活动。上海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为了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每天能吃到一个鸡蛋,举行“一个鸡蛋的暴走”的微公益募款项目。中国移动河南公司爱心志愿者协会发起组建的“爱心接力”微公益联盟,在新浪微博和大河论坛发起“微公益”行动,发起了“随手转发帮助贫困大学生”、“随手转发爱心资助孤儿”、“随手转发帮助大学生勤工俭学”等微公益传递活动。腾讯网倡导发起的大型微公益项目“衣加衣”温暖行动,旨在面向城市人群为偏远贫困地区募捐冬季衣物,腾讯网致力于为参与衣物捐赠活动的所有企业、志愿者组织、个人提供一个公共的信息交换平台。

蓝皮书指出,微公益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可持续发展问题。目前的微公益多是利用和发挥网络平台和网民热情,更多是依靠个人和志愿者的单打独斗,其时间和精力不容易长期延续,很容易因为个人问题影响整个活动的进程,甚至造成活动夭折。微公益项目如果缺乏专门机构和专业化运作,将难以持久。微公益项目在成功运作后,应考虑成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或者与正式的公益慈善组织合作,推动微公益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规范性的问题。微公益项目活动组织者大多会在网上公示捐款数额、使用去向及明细等,以获取更多网友的支持。但如果微公益项目达到一定规模,参与人数众多,其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与恰当合理都可能会存在问题,活动组织过程是否专业和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微公益项目的成败。微公益项目组织者在延续以往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应着力提升专业化和规范化。相关政府部门应针对微公益蓬勃发展的现状,考虑通过注册备案管理或者发布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引导。

三是公开募捐资格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公募资格只局限于公募基金会等公益机构,个人或一般机构并无法律授予的公募资格,公募行为并无法律保障,只能以有公募资格机构的名义发起募捐。除与正式公益慈善组织合作募捐,或者在自身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之前,一些民间自发成立的微公益项目缺乏合法性,募捐行为处于法律监管的空白。

面对微公益的蓬勃发展及其潜在问题,对于政府,应担负起监管职责,对募捐资格、募捐活动和资金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管,引导民间公益的发展逐步走向正规化和规范化。对于微公益的组织者,当慈善活动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要开始建立明确的财务管理机制、项目管理机制,确立公益项目的各项制度、流程和程序,增强项目的可持续性。有条件的可以与正规慈善机构合作,或建立正式的法人组织,朝正规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通过制度设计降低项目操作成本、保证项目良性运行,保护公益项目的可信度和社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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