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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风向标] 我国拟以经济补偿刺激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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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9 20: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食品营养燕 于 2012-11-29 20: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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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公益网讯:“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将考虑采取对器官捐献者进行经济补偿的政策。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
  11月13日,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18岁青年袁振的母亲陈爱云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字按手印。这是媒体报道的菏泽市首例器官捐赠案例。
  几日后,11月22日,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广州表示,我国正在创建符合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并摆脱对死刑犯器官捐献的依赖,中国的器官捐献体系将考虑纳入一定的刺激机制,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减免器官捐献者及其家人的住院医疗费用、减免器官捐献者的殓葬费用等。
  据悉,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于2010年3月2日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截至2012年3月,全国试点范围已经扩大到16个省(市、区)。到2012年9月30日,38个试点单位完成人体捐献465例,捐献器官共1279个。
  “刺激机制”
  据介绍,器官捐献的登记、分配、保存、器官的获取等都会涉及必要的经费需求,考虑到器官捐献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捐赠者的困难,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
  黄洁夫称,器官移植将考虑纳入刺激机制,卫生部门、医院、医生都不参与其中,将主要是由红十字会部门来进行。据悉,在国际上的器官捐献也有经济刺激的办法。
  早前,黄洁夫曾回应如何构建透明公正的捐献体系的问题:“中国针对器官捐献的三个分类标准都制定了严格的实施流程,确保所有的器官捐献都遵循自愿、知情、同意的原则,实施过程中都要多次获得家属同意。”
  捐献试点
  袁振因遭遇车祸一直昏迷不醒,且意识完全丧失。11月24日晚11时30分,因器官衰竭,袁振的心电图变成一条直线。25日凌晨1时许,山东省内权威医疗机构专家结束了器官、角膜提取手术,分别从袁振身上提取了眼角膜、肝脏、肾脏等器官。
  “这些器官将分别给需要的人,帮助他们恢复光明、挽救生命。”菏泽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材料,目前全世界的器官供需比平均是1:25,即有25个人需要的时候,一个人捐献。美国的器官供需比为1:4,英国是1:3,中国则是1:150。
  就我国目前现实看,公民捐献意愿低迷造成的“器官荒”问题已经相当严重,迫切需要尽快破解。用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的话说,如果不能建立一个公民器官捐献体系,移植事业将成为“无源之水”。
  两年半以前,2010年3月,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首先在上海、天津、辽宁、山东、浙江、广东、江西、福建厦门、江苏南京、湖北武汉等十个省市开始试点。同年4月20日,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也正式启动。
  红会的作用
  今年两会期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黄洁夫曾表示,中国正在制定政策规范器官捐献。黄洁夫透露,目前正在做器官捐献的网络,全国范围内的器官捐献和分配由红十字会主导,并为心跳死亡设了三个标准,训练一支160多名专家组成的死亡鉴定队伍,人道主义救助来自于政府社会和医院,要训练一支队伍进行死亡鉴定。
  随后,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一次发布会上,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表示,人体器官捐献,目前中国红十字会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协同职能:一是宣传推动;二是报名登记工作;三是捐献的见证;四是参与器官分配;五是缅怀纪念;第六项职责是人道救助。
       来源于:公益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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