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0-3-13 19:13:49

志愿呐喊(九) 社工应该做得比市民好

近期的电视媒体和都市报报道了一名流浪女马路产子,得到热心市民相助的事例,其中报道提到此名流浪女在广州的东风路、农林下路等地流浪至少有半年时间,在此期间有市民打过120电话,有过街道、派出所的相关人员看望,但女孩既无身份证,也不回答问题,因此无法遣返原籍,相关法律也规定,流浪者不能强行救助。在11月4日广州第一波寒流来袭,街道曾组织城管、计生、公安、民政等部门十多名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最后发现确实无法与女孩有效沟通,只能派两名社工进行跟踪。但当记者第二天再联系有关社工时,得到的答复却是“跟丢了”。


一句“跟丢了”,原本属于社工工作范围的工作就可以轻易推卸。因为“跟丢了”,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流浪女当街产子,数十热心市民鼎力相助,最终孩子送医院观察,母亲给警方带走送往广州精神病院。诚然,这只是解决问题的结局,并不是最好的结局。


整个事件当中,其实社工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真正的持证上岗的上岗会有心理学、行为学等相关的专业经验,应该可以从容面对这样的案例,了解事件的成因,帮助事主进行心理疏导,向相关部门求助,得到帮助。本次事件当中的街道工作人员、市民,并不经常接触此类案例,按理来说并不专业,我们无法苛求他们在这样的事件当中表现得更出色。


但可以看到,解决事件最终是热心市民发挥了作用,他们通过拨打求助电话,联系媒体,让事情逐渐得到了解决。


无疑,本次事件当中,市民比社工做得更好,但这并不是我们希望见到的,因为再多热心市民,也不一定可以构成稳固的社区弱势群体求助者保障体系。只有更多的社工,长期的跟进帮扶,才能构成社区稳固的弱势群体保障体系。


但是,以上或许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的想法,在广州社工事业起步阶段,还很难苛求社工在社会工作发挥巨大或者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我们坚信明来的时间可以!
南方都市报报道链接: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11/26/node_5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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