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1-10-27 12:42:00

NGO为合法身份游走政策边缘

       来源:南方都市报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很难想象,在过去,一个民间社会组织想要注册成功,要费尽多少心思,经历多少曲折。
  
  “过五关、斩六障”
  
  每天下午四五点,一群刚刚放学的孩子便会穿过嘈杂的马路、厂区林立的城中村,来到东莞横沥镇隔坑社区服务站写作业,看课外书。他们被称做“新候鸟”,父母在社区周围的工厂里打工。在这个布置温馨的服务站里,他们没有在异乡的感觉。
  
  这家服务站,即是由香港知名社工徐祥龄和其太太谭翠莲用退休金创办。电台资深编剧出身的谭翠莲曾写作《谁牵动我们的心》一书,细述了这个服务站成立时“过五关、斩六障”的种种艰难。该中心最初申请名称是“民工中心”,但民政部门认为“敏感”,怕引起厂家恐慌,以为民工中心是专门为民工维权的,于是改名为东莞横沥镇隔坑社区服务站。
  
  20年前的东莞,鲜有人知晓社工为何物,也没有一个香港福利机构可获得当地牌照。不过,徐老的一门绝技为他敲开了一扇门,这位世乒赛分龄赛70岁组冠军,收了一名“有话事权”的学生———当地的镇书记。徐老的无私奉献打动了这名书记,虽然镇街并没有审批权限,这位书记和镇政府一些开明的官员给项目落地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
  
  谭翠莲回忆,2003年是他们夫妇俩最焦虑的一年。递交了申请书,民政部门3个月后退回,理由是民工事务当由劳动部门主管,于是镇政府把申请书转至市劳动局,又过了3个月,仍无消息,致电查询得到的回答是:“民政部门从未办理过此类事情,不能破例,试试去宣传教育系统办,碰下运气吧。”于是,申请书在东莞市“周游”了一年。二老曾寻求香港中联办帮助,也是音讯全无。正当二老有些灰心丧气之际,2004年秋突然得到消息,民政局最终还是批准了中心成立。
  
  扬爱:两换“主管单位”
  
  徐老的经历,对多数N G O创办人来说并不陌生。
  
  最初,扬爱特殊儿童家长俱乐部(下称“扬爱”)是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成立的,创办人是来自英国的布恩·史德福教授夫妇。1997年,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曾向省卫生厅递交报告,想给扬爱一个合法身份,当时省卫生厅并不清楚如何操作,此事也就此搁浅。扬爱也就在政府默许的情况下埋头苦干。
  
  2000年12月,扬爱总干事冯新在公交车上偶然见到路边挂出了“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牌子,她当即下车跑进去咨询。对方的答复是,只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申请报告,完全可以办下来。冯新很高兴,有“卫生厅”做指导单位后,她开始张罗起来,银行、工商各个部门到处跑,好不容易准备好了材料,在申办时又被告知注册人必须是中国人。无奈,冯新只能和创办者苦口婆心地解释。
  
  2003年1月,扬爱终于成功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下称“民非”)。不过,好景不长。2007年,卫生厅出台新政策,开始理清旗下的挂靠组织,院方领导人不能再亲任社会组织的法人代表。如果扬爱不能另寻新的“指导单位”,那么之前的努力很可能前功尽弃。扬爱找到了广州市残联,出乎意料,对方竟然爽快答应了。
  
  “我觉得这里面有两个重要条件:其一,由于有过业务接触,对方十分了解和信任我们;其二,当时恰巧碰上了市残联取得了政府的委托,可代为接收民间社会组织挂靠,所以也就顺理成章。”
  
  对于为何要注册,冯新给记者做了个很好的比喻:“这就好比小孩要上户口,上了户口才能念书。你总得给机构一个真正的身份吧,有了这个身份才能有账户、公章。否则你做得再好,都只能代表你个人。”
  
  现在扬爱特殊儿童家长俱乐部每月要缴纳6%-8%的税款。冯新也曾了解过有关捐赠免税的相关政策,“需要先申请免税资质,再领取免税专用收据,这样组织和捐款人才能凭收据享受免税。”可是在具体操作中,财政局给的回复是“只办对公业务”,税务局则回答“不懂操作”,免税的事只能不了了之。
  
  ■民间智库
  
  民间对NGO“注册难”问题解决的建议:
  
  先备案再注册
  
  最近,关于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注册难的问题再引争论,公益周刊记者就社会组织发展问题采访了N G O从业人员、公益研究学者等,将他们反馈的声音集纳如下:
  
  搞清社会组织和NGO性质
  
  说到注册环境,首先是名称问题。现在是民间组织管理局在管理社会组织,这很奇怪。这个定位不清楚。到底是N G O,还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具有功能性的,N G O则有两个特性:一是非政府性,一是非营利性。两者完全不同的。在国内就叫社会组织,对外则称N G O,工会、妇联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N G O.广东开放的态度使得很多社会组织存在,但也要认识到很多事情不是广东层面就能解决的。把大量没注册的组织认为是非法的组织,这个称呼很有问题。现在国际上都不叫非法移民,而是叫未经政府登记的移民。
  
  ———中山大学社社工系讲师郑广怀
  
  谁能告诉我应注册哪类呢?
  
  社会组织可注册的性质有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和基金会,但有谁能告知我应该注册哪个呢?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来告诉我,应该注册哪个吗?还是我想申请哪个,就给我照批?事实上,负责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的工作人员对社会组织的特点也不了解,无法给我们提供建议。是不是说我想申请哪个,就给我照批?灯塔计划认为自己应该注册成社团,扬爱特殊儿童家长俱乐部就注册成民办非企,可我一直认为,应该注册成社会团体。但有学者跟我说,注册成社会团体很难。我不知道为何注册社团这么难,我只能猜。
  
  ———扬爱特殊儿童家长俱乐部总干事冯新
  
  做好游击队到正规军的准备没?
  
  在谈注册之前,社会组织是否考虑过,自身的能力也是不足的,没有自己常设机构,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仍存在。如果注册大门一打开,大家一窝蜂冲出去,还是会被冻到。对自身条件、内部运作等问题规范意识不够,注册和不注册又有什么区别?从游击队到正规军,做好思想准备没有?注册之前,会遇到发展瓶颈,注册后呢,又有其他问题出现,团队扩大,管理就更困难了。
  
  ———阳光公益联盟会长、惠州民间反扒队队长张耀明
  
  由第三方机构评估登记
  
  恩派去年就在深圳尝试为社团登记提供第三方服务,第一,为社会组织提供咨询服务,让社会组织了解哪些具体的业务范围、具体的登记要求等,哪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第二,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可以先让社会组织自评,即提供法律规定的文件,由我们评估后,再沟通如何完善相关资料。这既减轻了民政局的工作量,也让社会组织的登记更加顺利。
  
  像在国外,社会组织注册也并非一步到位,而是采取先备案、再审查,等符合了一些基本的标准后,再给予完整的资格。现在大家都提到注册难,实际上还是由于沟通不足造成。至于注册名称问题,民政系统内部也在为此“吵架”。我们派同事去旁听政府的一些讨论,对政府的决策做一些判断,其实政府也有自己的难处,要加强沟通。
  
  我赞同备案的方法,现在国内已经在做了。但最开始仍在摸索。有些拿不准的,就可以备案,但谁来做这个事情?深圳是给街道办,街道办不愿意,又没钱又增加工作量。很多组织也不知道这好事,也没有去备案。很多第三方还是政府下属机构,像社会组织总会、社会组织联合会等。分区管理也是可取的,德国有一百万N G O,但登记的只有50万,它的生存是通过其他途径实现,不一定去注册。
  
  ———深圳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项目总监黄文锋
  
  先备案再注册
  
  我提一点建设性意见:我们可以学习国外经验,现在,我们到政府注册是一步到位的,跟国外不同。在国外,不是一次性把资格给你,可以先备案,但没有法人资格,你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对外宣传可以是组织,但没有法人资格就很麻烦。接着就是审查了,只要你符合一些基本的规则,就给你公募资格。
  
  ———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执行主任曲栋
  
  ■注册环节
  
  跟名字过不去
  
  灯塔计划去注册时,民政部门不知道“灯塔”是什么,他们认为“灯塔”名字太具象征性和导向性。
  
  上海与非门工作组是男同性恋者自发组成的松散型草根N G O,因为“同性恋”属于敏感字眼,只能注册为“上海静安区青年预防艾滋病服务中心”。
  
  惠州民间反扒队是由一群治安志愿者组成,因为“反扒”性质,只好借壳“阳光公益联盟”。
  
  2004年6月,山西永济蒲州农民协会正式登记成立,该协会是被冠以“农民协会”的第一个农民组织,后应上级要求,改名为“果品协会”。
  
  ■注册体验
  
  公益环保组织登记社团难
  
  民间社会组织申报注册应该走哪些流程,手续有多繁琐?
  
  为了熟悉相关程序,记者事先登录了省民政厅、广州市民政局的官网查询,然后于10月18日到位于西湖路的广州市民政局咨询,被告知需到广州珠江新城的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记者:我想成立环保N G O组织,请问是在这里注册吗?
  
  工作人员:是在这里注册,但没有N G O这个说法,只有三类性质的组织,你想注册哪一类?
  
  记者:关于公益环保的社团。
  
  工作人员:那需要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如果只是以公益环保为主题,比较难。
  
  记者:民政局的官网上不是说了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无需办理吗?
  
  工作人员:只有按照规定不需要主管单位的才不用。主管单位就是具有行政职能的相关部门,例如学校这些事业单位是不行的,要市政府的××局、××委、科协这些才算是主管单位。找到业务主管单位是申请注册最重要的,你还是先准备好吧。
  
  记者:如果找到主管单位并批准,最快要多长时间才能让我注册和登记呢?
  
  工作人员:这个说不准,我们还要审核你们的名字,如果觉得你们的名字不符合要求,还要继续“扯皮”,加上公示的时间,登记注册也不会很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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