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注册难的问题再引争论,公益周刊记者就社会组织发展问题采访了N G O从业人员、公益研究学者等,将他们反馈的声音集纳如下:
搞清社会组织和NGO性质
说到注册环境,首先是名称问题。现在是民间组织管理局在管理社会组织,这很奇怪。这个定位不清楚。到底是N G O,还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具有功能性的,N G O则有两个特性:一是非政府性,一是非营利性。两者完全不同的。在国内就叫社会组织,对外则称N G O,工会、妇联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N G O.广东开放的态度使得很多社会组织存在,但也要认识到很多事情不是广东层面就能解决的。把大量没注册的组织认为是非法的组织,这个称呼很有问题。现在国际上都不叫非法移民,而是叫未经政府登记的移民。
我赞同备案的方法,现在国内已经在做了。但最开始仍在摸索。有些拿不准的,就可以备案,但谁来做这个事情?深圳是给街道办,街道办不愿意,又没钱又增加工作量。很多组织也不知道这好事,也没有去备案。很多第三方还是政府下属机构,像社会组织总会、社会组织联合会等。分区管理也是可取的,德国有一百万N G O,但登记的只有50万,它的生存是通过其他途径实现,不一定去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