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金制形式更透明要想成功施行离不开业委会的积极作为
读者蒋先生来电:看了上期《帮办周刊》“每年三月底前,财务收支必须公示”的报道,仔细对比了酬金制和包干制,发现对于物业财务收支的公示公开,酬金制形式更透明。但问了一圈,身边周围小区都没有在施行,请问是什么原因?
记者调查:
酬金制,即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约定比例提取报酬给物业公司,其余包括停车费、广告费等公益收入在内的所有费用全部用于小区,结余或不足均由业主承担。
一位业内人士解释说,说白点,酬金制就是物业公司给全体业主打工,业主支付一定的报酬给物业公司,形式的确更透明。但酬金制要想施行,与业委会的能力、素质大有关联。问题是,现在不少业委会的专业、敬业程度无法达到酬金制要求,同时还存在如果运行资金不足时,业主是否会同意再出资补足的问题。
据悉,目前在宁波,施行酬金制的普遍是收费标准较高的商务楼之类的物业形态,小区基本没有。
记者上网查寻资料,发现上海新闸路上的水景苑在更换新物业后,曾试行业主自治和监督物业管理相结合的“酬金制”。
“我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钱是否花,以及怎么花。”该小区业委会副主任厉君说,小区按酬金制模式要求物业实行工效挂钩,并建立酬金制的财务监管制度,资金运作严格按照酬金制收支预算的指标值执行,采购维修、保洁材料都货比三家,购得材料全部登记造册。
在酬金制运作的两年中,该小区物业管理不仅扭亏为盈,小区面貌也大为改观,业主还得到两个月的物业费减免。
不过,这一成果似乎并未被全部业主所领情。
业委会成员郑凝说,尽管业委会成员都是管账的好手,但在财务监督上的投入差不多等同于“半个物业”。为了核对一笔费用,他们往返多次确证;为了告知业主,他们一遍遍分发《告业主书》进行宣传,而这付出的一切没有任何报酬。不过,他们感到压力的是,业主在初尝减免物业费的甜头后,质疑也随之而来,“为什么这么卖力?是不是得到了什么好处?”
老一批业委会成员的自治实践历经酸甜苦辣,随着新一届业委会成员走马上任,将继续实施酬金制,还是回归包干制,尚是未知数。(王 佳)
记者补充
要在一个小区施行酬金制,并执行到底,离不开业委会的积极作为。而要充分发挥业委会的作用,并获得广大业主的认可,尚需培育。
一、培育业主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
现在大部分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缺乏参与意识。“您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子,就成了这个小区的一分子。身为小区成员,您就要对您所在的公共区域的公共资源、公共利益有责任心、责任感。”
二、培育提升业委会的公信力。
作为一个代表业主利益的群众自治机构,公信力是业委会的生命。
首先,在业委会成立之初,就要让业委会的选举在阳光下进行。
有读者在来电中建议,在网络发达的时代,小区业主可以充分利用业主论坛,在小区居委会的监督下,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时,采取网络推荐和自荐的方式,提交业主个人身份档案,海选出第一批主动愿意服务业主的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在保障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将海选出的候选人的职业、专长、社会工作经验和性格特点公布在业主论坛上,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筛选人员。到最后一轮竞选时,采取提交施政方案、演讲等公开竞争模式,让业主充分了解候选人,最后投下自己放心的一票。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选举出来的业委会,才能在合法性和公信力上得到广大业主的信赖。
其次,业委会手中掌握的停车费、小区广告收入、经营性用房收入等费用不是小数目,业主理应享有知情权。采访中,不少业主认为业委会应定期公布业委会账目、资金使用情况。在需要使用业主共享的经费时,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并进行投票表决。
三、锻造业委会的能力。
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了解包括维修资金该如何真正用到位,如何监督物业工作,这能力不是先天就具备的。
专家指出,业委会成员,尤其是业委会主任上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
同时,“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是人,不同的人对服务肯定有着不同的理解和标准。”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直言,所以搞小区管理,必然会面对种种质疑和不理解。“因此,业委会成员还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承受业主的指责。”
而业委会自身也要有奉献精神。“如果抱着个人利益的想法,肯定是行不通的。”
(王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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