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3363|回复: 0

[公益新闻] 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房贷优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30 13: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解答热点咨询


  宁波公益网讯:“怎样才能享受高校毕业生‘首付两成’的购房优惠政策?”近期有购房打算的市民陈小姐昨天给本报来电。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处了解到,自甬城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政策出台以来,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已接到很多咨询电话。该中心梳理并解析了其中热点问题。
  “首付两成”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按照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今年9月20日至明年9月19日期间购买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3个月即可办理贷款的优惠。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额度可上浮20%。购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从现行30%调整为不低于20%。
  据介绍,享受“首付比例两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所购住房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属于家庭首套住房;二是属于商品住房,即一手房,而非二手住房;三是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且不含120平方米。
  “额度上浮20%”需符合贷款规定
  是否能享受“额度上浮20%”这一优惠政策,也是咨询热点之一。按普通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0%×12个月×贷款计算年限。享受额度上浮这一优惠后,可贷额度=原可贷额度×1.2。不过,贷款额度上浮的前提是符合贷款相关规定,主要得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贷款额度上浮后,不能突破公积金可贷款额度80万元的上限;“首套房”贷款额不高于总房款70%或80%,“二套房”不高于总房款40%。此外,还要测算相应还贷能力,即每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

来源:宁波晚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