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计划”发起人林怀民
“流浪者计划”由台湾文化人林怀民发起。林怀民早年从纽约求学回台湾之前,一个人到欧洲,在旅程中吸收不同文化元素的养分。之后,他保持了每年出去旅行的习惯。
2004年,他得到了台湾“行政院”的文化奖60万台币,他把这笔钱捐给云门舞集文教基金会,成立了“流浪者计划”。计划奖助年轻艺术家到海外从事自助式“贫穷旅行”,以扩大视野,坚定个人艺术创作之路,同时也奖助资深专业艺术工作者。
基金会每年都号召个人或企业捐款,现在每年在该计划上的花费,大概有100万台币。“有多少钱,就送多少人出去。”基金会负责人林芯羽说,“只是旅费而已。”
不断修订规则
“流浪者计划”不分组别,每年最高奖助十人,奖助金新台币8万元至15万元不等,获奖者将赴亚洲地区作至少60天的旅行。获奖助者首先要自费完成语文训练、资料搜集、行程规划、住宿、交通等事宜,然后以个人自助游方式进行行程,除天灾人祸、身体重大病痛或其他重大因素外,必须完成全程。作为协议的一部分,获奖助者“流浪”归来后,须在返台一星期内主动与云门联系,以书面、图像或影片等方式说明计划的心得。
林芯羽说:“简单来说,你有一个梦想,我们来帮你圆梦。但因为竞争者很多,如果要获得这个机会,还是需要点本事,你就要认真写计划,并有幸被评审挑中。”这几年,每年申请参加流浪者计划的人一般在200人左右。有去日本拜师学舞踏的,还有些去印度拍纪录片的,几乎在所有艺术层面广揽人才。这些入选者都在30岁以下,这符合发起者林怀民“年轻人应该去流浪”的理念。
刚开始,评审组并没有让申请者提出流浪的预算。去什么地方,由流浪者自己选择,基金会给予相应的费用。从第二届开始,方案有了新的修正,申请者还必须拟定旅行生活的预算,而这个预算的前提,不能过富裕的生活,必须过贫穷的生活。“你必须一个人去,就是让你孤独寂寞,才有足够的时间跟你周围的世界交流。这也要求你对每分钱都要花得谨慎。”
不受门类限制
后来,“流浪者计划”突破了艺术门类限制,增设了社会服务工作项目。比如有位年轻人一直做社会的游民工作,曾沦落台湾街头,在救济场所讨饭,现在想去日本看看当地的游民怎么样,政府是否给予有效的帮助和关怀。还有位从小在美国长大学医的年轻人,手跟脚只有3个指头,他想来广东探望有类似残疾的小朋友,做一些帮助。“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流浪。”
林芯羽说,作为活动主办者,基金会并不会硬性要求任何具体的成果,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流浪成果”还是比较丰硕,比如谢旺霖的书;比如学踢踏舞的流浪者,在日本拜师学艺后,推出了两个CD,并组乐团到各地去表演;再比如有流浪者拍摄了纪录片《台北京》,从台北、北京、东京三个不同的城市视角,来看同一件事情。
云门舞集基金会不愿意突出艺术创作的烙印这一点。
林芯羽说:“我们宁愿更简单些,就是因为年轻人在经济上没那么优裕,我们赞助这个旅行,让年轻人看看自己,跟自己对话。”它力图打造一个完全个人的流浪计划。行程自己设计,自己买机票,是否有创作流浪者自己决定,基金会要做的事情只是选出人,赞助钱。比如谢旺霖出版《转山》,基金会没有参与过程,版税跟他们也没有关系。
类似的活动兴起
随着“流浪者计划”在2012年交出一份“共资助72位艺术家等赴各地走访体验,逾18万人次学生分享旅行经历”的答卷后,这类民间组织的流浪者计划,在台湾地区似乎颇有土壤,众多类似的计划近几年也随之推出,已形成了一股小小的风潮。
台湾的“客委会”做了一个类似的活动,专门奖助客家子弟出去流浪,他们提供的奖金更丰厚,每人10万到30万台币,合人民币8万元左右,流浪区域突破亚洲限制,扩展到了全世界。“青辅会”也推出了一个“壮游计划”,区域限制在台湾。台湾一些大的杂志,比如《CHEERS》也办过类似的活动,额度为每人8000元人民币,面向高中大学生等更年轻的群体。
(来源:公益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