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4569|回复: 0

宗教慈善应从“救济”走向“服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15 08: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宗教与社会建设一直都存在着深刻的关联。慈善是许多宗教的教义要求,因此宗教具有在社会慈善事业上发挥作用的天然优势。2012年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委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从国家层面确认了宗教与慈善之间的传统联系。

“过分强调‘财施’,不利于宗教慈善的展开。”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副研究员夏志前提出,佛教的布施中财物的捐助只是宗教慈善的一种。如果宗教的公益事业被简化为单纯的“出资”行为,则难以发挥出更大的在社会慈善领域的积极作用。

而南开大学的袁同凯教授也认为,佛教慈善组织分为“救济型”“弘法型”与“服务型”,目前大多数的慈善组织属于“救济型”,向“服务型”的专业化佛教慈善组织转变,是当前慈善组织发展的关键。

多位专家提出,成立宗教慈善基金会,实行科学管理,走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发展道路,是推动宗教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经验。在会上,广东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法成法师也透露,广东省佛教协会刚刚成立了专业化的佛教慈善基金会,将探索更专业化的宗教慈善发展之路


来源:南方日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