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10207|回复: 0

[帮办·社区]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 子女就可以 不尽赡养义务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20 18: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公益网讯:市民董某的父亲在董某2岁时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无期徒刑,董某的母亲和监狱中的丈夫离婚后,一个人含辛茹苦将董某抚养长大。多年后董某父亲经减刑刑满释放,身体患病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他要求已成年并参加工作的董某给予经济帮助,但董某不肯,认为自己从未受过父亲抚养且父亲的犯罪影响了自己的参军,上大学。董某有义务赡养父亲吗?

  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程慧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本案中,董某的父亲虽因多年服刑未尽到抚养教育子女应尽的义务,但如今董某的父亲生活困难,董某已成年并有经济能力,因此董某应尽赡养父亲的义务。

  (唐亮 董小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