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3843|回复: 0

[公益新闻] 海曙规范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管 不诚信者3年不能参加公益创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16 0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公益网讯:在海曙区,至今有20万人次居民受惠于公益创投项目。然而如何监管公益创投资金,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近日,海曙区加强了对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与规范。

  记者了解到,海曙区自2011年率先出台《公益创投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每年投入200万元政府资金扶持公益创投项目。2013年,又率先尝试企业认购的方式,帮助社会组织成长发展。2014年,除政府投入的200万元公益创投资金外,还收到了近百家企业的百万元资助。“公益创投用的是财政资金,来自纳税人和企业的爱心善款,为初创期和中小型公益组织提供‘种子资金’,这些资金必须真正用到群众的身上。”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裘丽萍表示。

  根据新的规定,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资金必须独立管理,设立明细账进行归集核算,专款专用,原则上不得购买固定资产。同时,明确规定扶老助残等社会服务类项目、专业社工服务类项目、支持服务类项目三类资金的支出,需编制预算与核算。对产生的每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及时办理会计核算手续,编制中期明细表和年度决算表。

  “为了留住公益人才,在专业社工服务类项目中,还设置了社工服务费。”裘丽萍介绍,民办社工机构聘用的服务类项目的专业社工费用,包括社工薪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而对有不诚信行为的社会组织,将追缴其已获得的公益创投资金,同时规定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或其他类似活动。

  来源:宁波日报(记者陈朝霞海曙记者站毛一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