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5549|回复: 0

[官方发布] 未依法申请和被认定 爱心人士公开募捐助学违法被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24 1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公益网讯:未依法申请和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却开展慈善活动,不具备资格却公开向社会募捐,公开募捐但未向民政部门备案……根据9月1日施行的我国第一部《慈善法》,上述一系列行为都已违法。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日前依据今年9月刚施行的《慈善法》,查处了全市首例慈善违法案件。

  9月17日,市中心某大型广场,一家社会组织举行了一场现场助学结对活动。活动现场提供了180多名贵州等西部地区的贫困学生信息,供市民结对认助,当场就有近百名结对成功。

  市民政执法支队执法科工作人员接到线索后,立即依法开展了调查,并对该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执法约谈。经过调查,该社会组织为一家从事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负责人为一名爱心人士,经常通过微信等方式组织助学等慈善活动。

  由于该组织未依法申请和被认定为慈善组织而开展慈善活动,不具有向社会公众开展公开募捐资格,募捐方案未向民政部门备案,被责令其立即停止有关活动。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向该组织负责人宣传和解读了《慈善法》,并建议其先行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由于当时市民还没有进行金钱捐助等,所以没有涉及经济问题,没有对其进行罚款等处罚。

  工作人员还提醒,即便是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后,还需获得公开募捐的资格,否则公开募捐应和有资格的组织或机构一起举办。

  《慈善法》今年3月16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慈善法,也是我国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

  来源:(宁波晚报记者房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