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5623|回复: 0

[公益新闻] 公益已成为“高危”行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27 13: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02-25 来源:东方早报网

  解散民间孤儿院,法律社会政府三输

  曹林

  森森孤学院是重庆一家民间孤儿院,专门收留街头流浪乞讨的儿童,被许多流浪儿童看作自己的家。但2010年年初,孤学院因“未经审批不合法”无奈解散。曾有少年失足经历、为“避免其他流浪儿童失足”而创办了这个孤儿院的姜林,现在上街很怕碰到曾被他收留过的孩子,怕他们问他为何不要自己了。

  公众已不是第一次遭遇这种让人尴尬和寒心的新闻,重庆森森孤学院,几乎复制了几年前山东寿光义工组织的无奈命运。那个以救助聋哑或父母双亡的失学儿童为目标的义工组织,先是义演筹款被寿光民政局协同城管等多部门中止,随后未经注册的这个组织又被依法解散——为什么不注册?因为找不到愿意接收的“业务主管单位”。

  森森孤学院被解散的无奈,又一次展现了中国民间公益组织悲怆的制度性宿命。一项调查显示,中国民间公益组织多半是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无法登记注册、没有权威部门承认的“黑户”,随时面临被取缔的风险。许多义工组织感慨,爱心公益已成为“高危”行业。

  重庆民政部门看起来是严格执行法律——可既然明知这个孤儿院收留街头流浪乞讨儿童,有利于公共利益,为何不能主动帮其找到业务主管单位,赋予其合法身份,反而抓住法律的僵化条款,粗暴解散这个公益组织,无视这些孤儿的生存?这不仅伤害了这个孤儿院和创办者,民众的爱心和热情更是被僵化的执法浇了一盆冰冷的水!

  其实我们并不苛求重庆宽容这个“未经审批不合法”的孤儿院,依法办事没有错,要错也是法律的错,修改法律是其他部门的事——我们期待的是,相关部门依法解散孤儿院后,要有相应善后措施,比如,妥善安置孤儿,并协同其他部门帮助原来的孤儿院获得合法身份;如果走得更远些,还可以协同立法部门修改法律,降低民间组织审批门槛。

  这才是善治,才是真正符合法律精神的严格执法。既捍卫了法律尊严,又传递了法律的温情和政府的善意。粗暴解散孤儿院,政府、社会和法律都是输家:政府被批评,社会受伤,法律受质疑。立法的初衷,是为了给民间提供规范和服务,而不是添堵。面对森森孤学院这个爱心组织,应该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合作,帮助它变得更加规范。

  写到这里,想起去年底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他说,民政工作要注重借助社会力量。他批评称,有些机关和干部把什么权力都抓在手里,什么事情都搂在怀里,自己做不过来,又不肯放权、放手让社会力量做,结果是什么都做不了、做不好。还有些机关只热衷于行使权力,不会动员社会力量,局面打不开,事情做不大。这番话击中了当下一些部门的要害:自己做不过来,又不放手让社会力量做。这样的民政弊病,在森森孤学院被解散中体现得很明显:政府无力为那么多的孤儿提供庇护,可又不肯放手让社会做;社会办孤儿院,动辄被贴上“非法”的标签。

  中国的慈善事业,极需社会力量和民间慈善参与,可民间慈善往往遭遇强大的体制瓶颈。前段时间李连杰的壹基金转正,曾让舆论欢呼民间慈善的春天。我们期待那不是一个孤例,期待制度的阳光也照耀到无数个森森孤学院这样的组织身上。  (作者系媒体人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