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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象:持有〈宁波失业人员登记证〉的“4050”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6个月以上未能重新就业的,可享受就业援助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指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期满时的次月起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未能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补贴至其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23个月.
办理时间\地点:每半年申报一次.上半年为7月15日到7月24日,下半年为1月2日到1月13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救助站办理.(具体办理时间以媒体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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