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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热点] 深度关注:郭美美与红十字会确有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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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08: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与郭美美删除的微博描述中高度相似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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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红十字博爱服务站项目运营示意图   

郭美美已经删去的微博:“我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我们负责与人生保险(注:此处为笔误,应为人身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



转播到腾讯微博


郭美美事件持续发酵,疑问一堆

晚报记者 程绩 整理报道

郭美美最后一条微博的发布时间,定格在6月26日下午14点52分,称“自己决定用更多的时间来自我反省和自我教育”,然而这迟来的道歉,非但没有平息风波,反而因为与她之前的微博前后矛盾与漏洞百出,引来更大的质疑。此起彼伏的微博调查至今没有终止,涉及到郭美美身边的一切,也因此暴出媒体机场堵截的笑点。

但这些穷追猛打的爆料可信性到底有多少?那些微博上消息的源头,有认证加V的,有不加V的,但就像一位媒体人说的,加V的就是真像吗?不加V的就是假的吗?

在此时,记者希望从纷繁的信息中梳理一条比较客观的线索,因此整理了郭美美针对此事发表的5篇回应,出处是郭美美的微博,有些发表后不久就被删除。对比着看下来,无论是删除,还是改动,或许都有着除了郭美美本人之外的指点。更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微博无论是否郭美美本人所写,它们都是郭美美微博发布的准官方观点,可以说,是一种客观。

把这5条微博放在一起看,有矛盾,有笑点,更像是一部罗生门。我们希望透过这部生动的罗生门,看到郭美美背后的东西。

版本1

“我所在的公司简称红十字商会”

@郭美美Baby我不是公众人物我只是在微博上与我的朋友们分享生活的喜怒哀乐,我不是炫富只是世界之大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我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我们负责与人生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之前也许是名称的缩写造成大家误会。抱歉。

这是郭美美针对网友质疑发的第一条微博,是一条露馅的微博。这条微博发布不到2小时跟帖超过6000条,然后就被她本人删除,因为她没料到原本自己准备息事宁人的解释,却被更多网友发现了红十字会还有用募集物资非法盈利的模式。

网友“纵马高歌2010”在该微博后的评论是,“红十字会医疗车上的广告还能卖钱呢?卖多少钱,怎么花的?”网友“Bruce_太受欢迎”则直接嘲笑郭美美,“小姑娘平时不好好学习,这下吃了没文化的亏吧,知道啥叫越描越黑不?你所在的公司是哪家?你的公司为什么能得到红十字会的许可在他们的免费医疗车上放厂商广告?广告收入如何分成?又为什么要分巨额利润给你们公司? ”

随后中国红十字会在其声明中澄清: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同时根据相关法规,红十字会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

版本2

“为什么揪着红十字三个字不放”

@郭美美baby红十字协会和跟红十字商会根本就是两个不同性质,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揪着红十字这三个字不放过呢,这跟人同姓或者同名是一个性质。红十字协会是慈善机构,主要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而红十字商会是商业性质,是商业经营类的公司。我从来没有想过炫富,每个人有不同的生活,只是恰巧我的生活是这样。

这是郭美美的第二条自辩的微博,发布的时间是第一条微博删除之后不久,但郭美美没想到的是,这篇微博受到的争议比第一篇更大,网友纷纷质疑究竟是什么样的公司竟然能轻松地申请到“红十字”作为品牌,“你去注册根本批不下来,什么商业经营都不许的 “,“后面说没有炫富大家都表示无所谓,随便你咋用,但是就想知道你背后的钱干净不干净”。很快,这条微博也被郭美美本人删除。

版本3

“我和红十字没有任何关系”

@郭美美baby本人郑重声明:1.我和红十字会没有任何关系;2.我不是红十字会会长或郭沫若先生的子孙。 3.我当时新浪认证是演员。 4.我所说的红十字商会并不是公司或机构名称。 5.其他我不想解释太多,舆论和谣言太可怕,你们爱怎么说都可以,但请不要攻击我的家人,我们也是纳税人,挣自己该挣的花自己该花的碍着你们了吗?”

在接受某视频网站采访时她表示:“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就死咬着认定我是从红十字会里面捞的钱;我也没有要炫富,像我微博里的朋友,人家一个手表就4、5百万,为什么大家不骂她呀?我只是一个演员,不是私生女,也不是二奶;我不认识郭长江,不知道他为什么关注我。 ”

从此条微博,郭美美开始否认自己和红十字会的关系。部分网友则指出了根据郭美美的三线演员以及平面模特身份来看,“郭美美事件或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恶意炒作”。

版本4

“红十字商会是表妹改的”

虽然中国红十字会发布声明称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和“郭美美”其人,而新浪随后也承认它们在对郭美美实名认证时没有严格审核,但这样的说法在很多网友看来依然站不住脚,“红十字商会总经理”的认证究竟是如何完成的?还没等新浪进一步说明,郭美美就主动在接受视频网站采访时自爆称这个认证是自己表妹偷偷修改的。

郭美美改口称自己新浪V认证最初是演员,但后来被小表妹用手机乱玩,不知道这就搞成了中国红十字商会总经理了, “其实我认证那个 ‘V’的时候是演员,认证以后,后来,那个不知道怎么就改了,它那个好像是可以自己改的,是吧?可能是我妹吧,应该,表妹吧。她好玩,自己的微博也是写着自己是CEO什么的那种。 ”

郭美美还说自己根本不认识红十字基金会副会长郭长江,“我跟红十字会没有任何关系,也不是什么郭副会长的女儿,或者是私生女,或者二奶,他们各种的说法也好。我都不知道那个人是谁,郭长江是谁,我开始还认为是演小品的那个呢。 ”对此,有网友评论道,“小姑娘在说鬼话,这根当初发微博出来澄清的三个版本矛盾重重。”

版本5

“我自己杜撰了这个身份”

郭美美于6月26日14点38分到14点52分间连发三条道歉微博,这距离她上一次发微博已经过去了四天,与四天前郭美美所发的五点声明相比,三条致歉微博态度180度大转弯,“深表歉意”、“鞠躬道歉”等词频频出现,甚为“诚恳”。

微博称,“数日来,本人已经受到家人和朋友的严厉教育和谴责!这几天我一直在反省这个给大家造成了伤害和烦恼的愚昧无知行为,希望各位网友不要再炒作,我决定用更多的时间来自我反省和自我教育! ”“本人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愚昧行为会导致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产生误解,本人在此向中国红十字会鞠躬道歉,并向关心此事的网友深深致歉! ”

郭美美在道歉微博中称自己是出于无知才在微博上自称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自己从未在中国红十字会工作过,这个身份完全是自己杜撰出来的。同时,郭美美在道歉微博中表示,“本人杜撰这个身份是完全没有恶意的”。这样的说法,与她此前微博认证是被表妹修改的解释,又闹出了一个大乌龙。

网友对于郭美美屡次三番的自相矛盾也见怪不怪,网友@顾扯淡在微博上评论道,“虽然态度诚恳,但是文不对题,避重就轻大打可怜牌,尤其是第三条称希望网友不要炒作,大家关心的是你背后的产业链,谁关心你红不红,无知不无知。 ”


各方最新反应

商业红会承认曾用天略集团轿车

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副秘书长李庆一昨天表示,可公开十年来的账目。对于接受馈赠传言,李庆一表示轿车等确系合作方天略集团提供的,合作结束就已归还。

李庆一昨天说,“我可以拍着胸脯说我们的账目是没有问题的,是公开透明的。 ”他表示,可以公开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十年来的所有账目,欢迎监督查询。

此前有媒体报道为了能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合作劝募项目,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曾接受天略集团小轿车、电脑等馈赠。对此,李庆一承认在项目合作期的确使用过天略集团的上述物品,当时配备的轿车奔腾,“合作结束后就归还了,那是项目筹备小组的办公用车,所有权是天略集团。 ”李庆一说,在与天略集团合作策划劝募项目期间,不曾拿天略集团的工资,“我们一分钱也没花天略的。 ”

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于2001年。李庆一介绍,至今商业红会不是独立法人,不能与其他个人或机构签合作协议,办公经费来自企业捐赠。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十年来收到的捐赠不超过一百万,办公人员不超过十人。今年将召开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全体代表大会,届时将向民政部申请注册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

中国红十字会:报警因为郭美美假冒名义

6月24日,中国红十会曾发表声明称已就郭美美事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没有说明案由。昨日,中国红十字会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首次透露,报警是因为郭美美假冒红十字会名义。

而微博上实名认证的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邵亦波,昨天发微博表达了对中国红十字会的3点希望: “希望中国红十字会至少做到三件事:一:四大会计之一审计,二:改善理事结构,三:公布运营费用和总募捐来金额的比例。中国红十字理事会22个人,其中12个人从红十字会拿工资。美国红十字理事20人,拿工资的一人。”

天略集团董事长:希望郭美美向我道歉

“我很冤,郭美美从来没有提过我的名字,我无法起诉她,但我希望她从人道主义角度对我道歉,澄清关系。 ”昨天,天略集团董事长邱振良大倒苦水。

邱振良称,自从卷入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以来,公司业务受到影响,“朋友和客户以为我会关手机躲起来,以前工作之余我还关机,现在我24小时开机,就怕有人猜测。 ”

“我真的不认识郭美美,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为什么没人相信我,郭美美跟中国红十字会道歉,却不跟我道歉,这直接影响到了我个人的名誉和公司运营,这些损失无法量化。 ”邱振良说。

对于天略集团向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赠送车及电脑等的报道,邱振良解释,为了劝募项目能顺利开展,天略集团花了近百万购买车、电脑、摄像机等办公设备,还雇了几十人专门负责项目运转,费用全部由天略集团出。项目结束后,物品均已收回。

邱振良说,劝募项目报给中国红十字会时没有通过批复,“项目最终不了了之”。但项目没有通过的原因,邱振良称不知情。

[花絮]

网友、媒体深夜围追“郭美美”

昨日凌晨,网络上演了网友围追郭美美的“大片”,在网友的深度挖掘中,郭美美的行踪在网上实时直播,疑似郭美美的女子在首都机场出关时对围堵媒体说,“你们不要这么搞笑。”前日下午,郭美美连发三条微博道歉,承认此前注册的“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完全是她本人杜撰出来的,请大家原谅她。郭美美的这番发言未能平息博友们的质疑。

前晚,有网友贴出了乘客信息电子截图:郭美美母女将乘坐HU7702航班前往北京,飞机将于凌晨1时28分落地。

昨日凌晨,媒体和网友久候的“郭美美”出关,头戴黑白棒球帽、身穿黑色T恤及粉红色短裙、手提白色机场塑料袋的“郭美美”一言不发,乘坐捷达车回家。

“郭美美”在坐上接她的捷达车前,对围追的媒体说:“你们不要这么搞笑。 ”

[中央媒体关注“郭美美事件”]

新华社:报道红十字会两次声明

在该事件中,新华社是最先报道的中央权威媒体。 6月22日下午,新华社播发“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的消息,内容主要引述了中国红十字总会22日有关“郭美美”事件的公开声明。

声明中指出,经对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这一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该声明同时表达了红十字会对于此次事件的立场,“红十字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达到对个人进行炒作的行为,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 ”

同日,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还否认“郭美美”与副会长郭长江之间存在关系。该工作人员称,“郭美美”不是郭长江的女儿,且郭长江“根本没有微博”。

25日上午,新华社再发报道,转述中国红十字总会关于 “郭美美”事件的第二次回应声明。该声明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已于24日下午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该报道中,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也就事件发表声明,否认有关深圳天略集团善款分成传闻,并称该集团从未有过一个叫 “郭美美”的人。

中央电视台:中国红十字会有责任向社会用事实来证明

6月25日23时10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24小时》栏目首度报道“郭美美”事件。这则片长3分半有余的报道,对“郭美美”的身份提出质疑,同时直言红十字会“只发声明、不公布证据”的辟谣方式无法博得公众信任。

央视报道称,对于公众而言,“郭美美”对于网络和公众来说,仅仅只是一个存在于网络的人。倘若“郭美美”只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在微博上炫耀一下自己富有的生活,公众未必会过多理会。然而,牵动公众神经的内幕如果真的存在,事情便不再简单。

央视报道认为,中国红十字总会的声明,并没有打消所有人的疑虑,“声明没有任何内容来说服公众去相信真相。作为一个社会的公益机构,承载着中国慈善事业名誉的公益机构,中国红十字会有责任向社会用事实来证明。 ”

人民日报:“郭美美”触发了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乃至不满

昨日,《人民日报》以很巧妙的方式涉及此报道:在该报11版视点的来论栏目中,刊登一位上海读者近300字的来信言论《公众善心“伤不起”》。

该文指出,有网友称“‘郭美美’的身世没查清楚,没心情上班……”,这其中既有情绪化的调侃,也不无纠结之处。

与央视的报道类似,该文同样指出,就目前的红十字会声明与“郭美美”毫无瓜葛,难以止住传言。此前慈善机构不时曝出的天价帐篷、万元餐费等问题,令其公益形象“很受伤”。一定意义上说,“郭美美”只是一个引爆点,触发了许多人郁积的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乃至不满。

该文章表示,红十字会这样的公益机构,没有隐私可言,恰恰相反,如果仅有“声明”而无法“证明”,仅有辟谣而没有自省、改进,就可能引起更大的失信。在“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绝大多数网民在一些网络调查中承认自己的捐款热情受到打击。慈善事业“伤不起”,公众善心更“伤不起”。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商红会成立10多年未获法人资格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6月27日《新闻晚高峰》报道,“郭美美事件”层层迷雾中,众多的焦点指向了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否为合法机构,能否接受社会捐赠?记者就此采访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王汝鹏。

王汝鹏:这个事情我们已经两次发表声明:第一,我们没有“红十字商会”这么一个机构;第二,我们也不可能在红会这样一个社团体里边设总经理的职位;第三,也没有“郭美美”这样一个人在我们这儿工作,这个事实我们已经澄清。但是“郭美美”这样一个行动,给中国红十字会声誉和形象带来极大的损害,所以我们向公安机关报案,请他们调查。 “郭美美”为什么要注册这样一个身份?是她纯粹一时冲动、无意识的,还是背后有人策划、有意识地在做?我们肯定要追究责任,要挽回红十字会的声誉和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就这件事情已经立案并进行调查,我们想一定会有一个结果,等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我们再向社会公布。

记者: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在工商注册、是独立法人吗?

王汝鹏:现在中国红十字会在行业里面设立红十字会组织的只有两个行业:商业系统和铁道系统。行业系统的红十字会比较特殊一些,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一个分会。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虽然成立有10多年,但是还没有获得法人资格,据他们自己讲还没有在民政部门获准登记。对行业系统红十字会的管理,我们是一种指导性的关系,就是对行业系统红十字会干部的任免我们总会不参与,对它工作经费我们也没有拨给,它的主管部门是商业联合会,我们主要是在业务上对它进行指导。

它现在正在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

记者: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可以接受捐赠吗?或者可以募捐吗?

王汝鹏:可以,各级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法都可以接受社会捐赠,都可以开展募捐活动。

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红十字总会超标采购420多万

综合新华社、河南商报报道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听取国务院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关于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报告”指出,2009年底,红十字总会未将所属干细胞管理中心项目资金累计结转和结余25.32万元纳入2009年度部门决算和2010年度部门预算,也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2010年,干细胞管理中心使用上述资金用于原项目支出。2010年,由于会计核算科目应用不当,红十字总会将应用于 “红十字事业”的资金收支在往来款科目核算,其中年初结余141.91万元,当年收入30.93万元,支出139.89万元,年末结余32.95万元。且红十字总会决算报表与实际账簿资料不符,多计收入33.07万元,少计支出75.89万元,少计结余32.95万元。另外,在2009年12月,红十字总会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了模拟人等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金额1227.67万元后,仍按照原采购预算1648万元与中标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相应增加了采购数量,合同金额超出中标金额420.33万元,占中标金额的34.24%


社区红十字博爱服务站项目:中国红十字总会官网2008年5月8日曾发布信息介绍“社区红十字博爱服务站”。此服务站系厢式无动力车,相对固定摆放在社区内。据介绍,每一辆车就是一个社区红十字博爱服务站,具有紧急救护、募捐宣传、便民服务等多种功能。

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以下简称为商红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调查记者,当时的厢式无动力车,为了收回成本、补充药品等,确实有设计宣传广告的功能,这和郭美美的描述也一致。对此,他也觉得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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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广告的博爱小站厢式无动力车,被认为和郭美美的描述相似。(图片来源:中国人寿官网)

郭美美事件继续发酵,在一个又一个怀疑对象做出回应称与郭美美无关后,昨天,商红会有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包括最近舆论焦点关注的中红博爱公司在内,商红会所有相关机构、公司一律和郭美美无关。

做大生意的小公司圣华杰

3名员工年收入仅数千元

出资3500万成立中红博爱

昨天,南都报道了对王鼎、中红博爱、中谋智国三家公司与商红会彼此间的关联关系,当事各方都没有再做出回应,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副会长、王鼎公司创始人王树民建议记者在预定今日召开的商红会记者发布会上提问,中红博爱公司大股东没有接听记者的电话。

中红博爱2008年注册时,两个股东是出资3500万元的北京圣华杰广告有限公司和出资1500万元的王鼎公司,这个替换掉香港上市公司民丰控股的圣华杰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呢?

南都记者获悉的工商资料显示,圣华杰2007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由两个自然人王抗美、王琛出资,注册时的法人代表是王抗美,后变更为王琛。

圣华杰登记仅3名员工,登记办公地点在北京市丰台区某招待所房间,2007年以来年检登记的每年收入不过几千元,利润几百元,这样一间公司2008年出资3500万元成为中红博爱大股东,王抗美同时成为其法定代表人(后变更为温敏伊、最终变更为翁涛)。而在2008年该公司的年检报告中,对这笔巨大的投入没有反映,出资1500万元的王鼎公司2008年年检报告也是如此。

夭折的“博爱小站”

香港民生控股先介入

2008年中红博爱接盘

中红博爱2008年注册,该公司成立前一年,香港上市公司民丰控股曾发布公告,称其下属公司FC A M L与北京王鼎公司成立合营公司,“合营伙伴(王鼎公司)为唯一获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批准之团体,以于全中国推行及实行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推广以设立民丰博爱小站之”红十字万站进社区活动“项下之民丰博爱业务”,注册资金5000万元,FCA M L出资3500万元,王鼎1500万元。

民丰公告称,“订立合营协议将提供宝贵商机,以进一步扩展本集团现有保险经纪及金融服务业务,于中国超过30个省份及县市各个当地社区之黄金地段设立民丰博爱小站将大幅增加本集团日后于中国之保险及金融服务业务之销售点,并加强本集团之客户基础。”

2008年,民丰发布公告宣布协议终止。随之,中红博爱成立,接过博爱小站的项目。

民丰与王鼎的合作之所以未能成功,据商红会一位负责人透露,是因为港资限制。该负责人表示,虽然后来一家知名国企接手,由中红博爱开始运营博爱小站,但因为投入太大、审批等原因,最后还是夭折了。

博爱服务站登场

计划全国建设2万个

中国人寿大规模推进

此后,中国人寿开始在北京搞“红十字博爱服务站”,2008年在北京个别小区开展,2009年做了大规模的媒体宣传,有报道描述了一位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的营销员在潘家园松榆里社区“红十字博爱服务站”当志愿者的情形,这位营销员上衣左胸别着中国人寿的胸卡,脖子上戴着中国红十字会“急救员证”和“志愿者”的胸卡。

当时商红会副秘书长李庆一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该活动是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办、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承办的社区服务项目,全国统一模式、统一服务、统一品牌形象,计划建2万个“红十字博爱服务站”,覆盖6000万个家庭、1.8亿人口,并藉此搭建全社会共同服务的平台,组建一支相对专业、长期服务的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爱心服务和便民服务。据李庆一介绍,中国红十字会目前在北京、天津、青岛、大同、太原等地试点开展博爱服务站进社区的活动,合作企业要求必须是全球500强的企业,具有社会责任,品牌形象良好。中国人寿是红十字会在北京地区合作的惟一保险机构,双方签订了同类企业的排他协议。

据《中国保险报》报道,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徐海峰说:“利用这个平台,借助红十字会的特殊社会形象、地位和其拥有的政策优势,派驻营销员作为志愿者长期驻扎在站内,降低了批设网点的成本,能快速占领社区市场,开展业务活动。”

广告车的疑惑

带车身广告博爱小站

接近郭美美微博表述

外界质疑最多的是2008年“博爱小站”是厢式无动力车的形式,被认为和郭美美此前在微博的表述形式相似。商红会一位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当时的厢式无动力车,为了收回成本、补充药品等,确实有设计宣传广告的功能,这和郭美美的描述也一致。对此,商红会几位工作人员表示也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郭美美随便一说刚好就和博爱小站的形式那么像,“会不会是她以前见过我们的服务站?或者见过相关的宣传材料?”前述负责人这样猜测。

该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经过再三确认、核查,包括中红博爱公司在内,商红会所有相关机构、公司一律和郭美美无关。

南都记者看到江苏大丰县红十字会一份2008年的文件,显示“红十字服务站进社区”活动是由中国红十字会亲自推动的项目,按照总会的要求,“为社区红十字服务站配备厢式无动力车”,“由中国红十字总会直接配置厢式无动力车,车内配有轮椅、担架、药箱等急救用品,以及电脑、电话、空调、宣传橱窗等设施。”

而据商红会负责人介绍,后来这一项目并未开展下去,只在个别城市有进行。


商红会先后与4家公司合作这个项目:商红会一再否认郭美美是其工作人员或者和其有任何联系。而这个项目其实最早是由天略集团提出创意,但是天略没有进入实施阶段。而后商红会与香港民丰控股合作建立“博爱小站”,并于11个月之后中止了合作关系。后来就是和北京圣华杰广告公司的合作,据商红会副会长李庆一介绍,王鼎公司的30%股份,事实上也是由合作伙伴圣华杰出资。这意味着王鼎公司是在没有出资的情况下即获得圣华杰赠予的30%股份。但是在今年,圣华杰的那70%的股份经过了两次转让,转让给了深圳物华投资有限公司。

因此,有分析认为郭美美可能和王鼎公司或者圣华杰等三家另外的控股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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