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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父亲放弃索赔 盼司机得到应有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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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08: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虽然佛山市、南海区两级检察院第一时间公布了批捕肇事司机胡军的消息,但案件的处理仍有众多疑问,昨日记者通过向相关知情人的采访,了解到公安机关为何不以故意杀人罪呈捕,第二嫌疑人为何在处理中只字未提等细节。此外,小悦悦父亲的代理律师昨日也告诉记者,王持昌昨日正式放弃索赔,并希望司机得到应有裁决。
  为何不以故意杀人罪呈捕?
  通过监控视频可见,胡军所开的汽车前轮压过小悦悦后,曾出现两三秒的停顿。这两三秒内,他是否看到了被压的小悦悦、有没有考虑少赔偿等原因故意再次碾过小悦悦,成为判定案件性质的关键。如果胡军故意碾过小悦悦,那么他就涉嫌故意杀人罪,如果胡军只是以为自己压过物品,那么他再次碾过小悦悦的行为就只能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警方已经对涉案车辆的关键部位以及影像资料做了详细的技术分析,同时通过现场模拟案发状况来确定当时司机的心态。”昨日,有知情人告诉记者,警方通过技术分析后,再结合胡军本人的口供等证据,最终确定以此罪名进行呈捕。
  据了解,胡军本人自此至终都声称他不知道压过小悦悦,以为压过的只是路边的物体。
  第二嫌疑人为何只字未提?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第二嫌疑人蒋某驾驶的汽车曾两度压过小悦悦的腿。但在检方提供的通稿中并未提及蒋某。
  知情人明确告诉记者,公安机关此次呈送检察机关逮捕的嫌疑人仅为胡军一人。这是因为,经过尸检发现,小悦悦的脚部意外地并未发现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既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那么是否呈捕,还需要进一步确认。
  知情人表示,该案关注度如此之高,公安不呈捕肯定不是程序上的纰漏而是有法理上的考虑。而且,公安机关的侦查是分步骤进行的,因此胡军与蒋某不一定同一时间送呈逮捕,案发至昨日才12天,仍未过时限。
  批捕罪名未必是判决罪名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蔺存宝律师表示,对于一般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伤害、逃逸的,警方多以交通肇事罪申请批捕,而小悦悦被碾一案,警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胡军提起批捕,说明警方肯定是掌握了大量的证据。
  蔺存宝表示,故意杀人主要表现是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胡军并没有积极追求小悦悦的死亡结果,而是能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致人死亡但仍放任自己的行为,因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批捕是正确的。他认为,检察机关批捕罪名并不一定就是法院判决罪名,还要看后续调查结果。
  小悦悦父亲放弃民事索赔
  据了解,在本月18日,王持昌就与广东尚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德旭办理了委托手续,由罗德旭为其进行索赔等相关事宜。
  不过,罗德旭昨日告诉记者,经过与王持昌沟通,王持昌于昨日确认,女儿的离开为家庭带来沉痛打击,任何经济补偿都无法弥补。家人经过慎重商量后决定,不对该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希望肇事司机得到应有的法律裁决。他的案件代理工作已告一段落。
  “相信办案机关。”王持昌昨日也这样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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