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9614|回复: 0

[慈善法规扩展] 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多地破冰 无须再找业务主管单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13 16: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untitled.png
在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及创新兴起的大背景下,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也正在酝酿更大的突破


    ■ 本报记者 张雪弢
    壬辰龙年的大年初八,春节长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北京红丹丹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红丹丹)的创始人郑晓洁终于填上那张梦寐以求的社会组织登记申请表格。当然,这只是第一步,之后的各种程序和审核都还要一步一步地走。
    高兴的并非红丹丹一家。今年起,北京市7500多家社会组织也都迎来政策暖春。
    1月31日,2012年北京市民政工作会召开。北京市民政局首次提出,今年,将探索研究推动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向业务指导单位转变,公益慈善四类社会组织在北京登记注册,有望,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这一转变意味着,北京市将继广东“破冰”之后,探索突破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壁垒,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登记。
    从“瓷娃娃”到“红丹丹”
    早在去年2月,北京市就在全国率先提出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四类社会组织试点向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从操作层面降低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
    当时,有社会组织误认为,今后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但北京市社团办相关负责人此后多次表示,北京对于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并未真正破冰,只是作出一些尝试,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的可能性和成功率。譬如民政部门可代为寻找、协调业务主管单位,或“一手托两家”,既做业务主管单位,也做登记主管单位。
    不久后,以工商注册身份运行了3年多的瓷娃娃关怀协会(以下简称瓷娃娃)成功注册成为“民非”,为诸多尚无身份或绕道工商注册的草根NGO带来了希望。
    而更重要的是,瓷娃娃成功注册背后释放出的政策信号。2011年3月10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接受中央电视台全国两会“直通大会堂”节目采访并与瓷娃娃项目负责人王奕鸥连线探讨“如何让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随后,立即批示民政部有关司局和北京市民政局到瓷娃娃项目处了解情况和研究帮助支持措施。3月29日,李立国部长到瓷娃娃关怀协会办公地点考察工作,当日,瓷娃娃关怀协会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式更名为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
    和“瓷娃娃”相比,红丹丹的等待注册之路更长一些。虽然手续还没有走完,但郑晓洁依然感觉如释重负,“期待着能够听到可以登记的消息,可真的听到的那一刻,却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了。”心中虽有些许苦涩,但郑晓洁也感到无限希望,因为她知道,政策暖春已经到来。
    政策突破
    “过去,北京作为首都在社会组织方面是比较保守的,这两年加快了步伐,说明首都充分重视和认识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其他城市更应该加快改革的步伐。”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北京试水也好,推进也好,社会组织实现直接登记的根本还是三个条例的修订,修订之后没有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才更好实现。
    我国现行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组成,其中均规定,社会组织要获得“合法身份”,须先获得所在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批,才能到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即“双重管理”体制。近年来,随着民间公益组织的蓬勃发展,“双重管理”体制备受诟病。
    而在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兴起的大背景下,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也正在酝酿更大的突破。
    去年11月,广东省民政厅提出,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这也是我国率先提出摒弃社会组织“双重管理”,实现直接登记的地方改革方案。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2012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推广广东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将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民政部将继续协调、配合社会化组织三个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做好相关衔接配套工作。
    新年伊始,继北京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2月1日,2012年上海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又传佳讯,今年上海将探索通过“自律承诺制”等方式,试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
    探索独立编制体系
    除放宽登记外,北京市民政局还推出了社会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编制体系”。该体系不同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编制相对灵活。据了解,纳入编制体系后,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的工资还将与社会组织“效益”、项目运行情况等相关联。
    北京市社团办主任温庆云表示,目前北京市新登记社会组织348个,社会组织数量达到7560个,同时共有社会组织专职人员12万人,他们的起薪额为1116元,平均工资水平为2000元左右。把这些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后,还将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组织工资基金制度,以此规范专职人员的工资体系,将来专职人员的工资有望达到3000元或4000元,甚至更高。目前,北京人力社保局正在对具体的工资标准进行核定,具体标准将和各社会组织吸纳资金的数量和运行项目的情况密切相关。
    邓国胜认为,从长远来看,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建立编制没有必要,也不会有太大的实际意义。但是在现阶段,编制体系仍然会起到一定的效果。以社会保险为例,过去因为编制,许多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无法在单位缴纳社保,有的从业人员只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以后有了这个编制体系,就能解决这个“交社保难”的问题。
    此外,今年北京还将探索设立社会组织专业系列职称,研究不同类别社会组织的专业职称设计,建立社会组织专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社会组织服务专业水平。
    ■链接
    1月31日,北京市2012年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北京市将出台《北京市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总体设计,对人才培养、职业培训、选拔使用、评价激励等进行制度化安排,同时,将建立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编制体系。这意味着,北京市7500多家社会组织的12万名专职工作人员,将拥有一套独立于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企业编制外的编制体系。
    【编制】
    单独建立第四体系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书记温庆云介绍,今年将建立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编制体系,把市区两级社会组织全部纳入编制管理。他介绍,中国有四大法人体系:行政单位的、事业单位的、企业的和社会组织,“前三个都有自己的编制,唯独社会组织没有,今后要把这个编制体系建立起来。”
    目前,全市已有近400个社会组织开展了编制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据了解,试点社会组织的编制参照事业单位。纳入编制体系后,社会组织将可以招收大学生、复转军人,将提升社会组织的职业化水平。
    【工资】
    民政部门核定工资
    温庆云介绍,纳入编制体系后,社会组织将参照事业单位,建立自己的工资基金制度。工资基金是用于职工各项工资支出的专用资金,社会组织将根据人员多少、项目运行情况、吸纳资金多少等,确定人员工资及资金总额,报民政等部门;民政部门将对社会组织上报的数据,综合多方情况进一步审核确定,并在税收上给予减税优惠。
    温庆云说,工资的核定将主要根据社会组织吸纳社会资金的多少、项目运作效果、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等来最终确定。
    据了解,今年还将研究建立社会组织的工资指数。“类似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会提出一个工资线让社会组织来参照。”温庆云说,尽管该标准不是强制性的,但有了这个指数,社会组织的专职人员就可以根据指数去争取工资。
    【运营】
    社会组织可办企业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介绍,今年将推动政府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公共资源和领域,鼓励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慈善公益等领域兴办社会企业。
    社会组织为非营利性质,而企业是营利的,允许社会组织办企业是否有所不妥?对此,温庆云解释说,社会组织的性质尽管是非营利的,但社会组织也是需要运营成本的,并不是完全不挣钱。社会组织运行的项目会慢慢变成社会企业的概念,社会组织有收益、有政府支持,并可以向社会募集支持资金,这样将可自我运行、良好发展,“否则社会组织的发展是难以持续的。”
    【就业】
    有望推行持证上岗
    据介绍,北京市有望推行专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民政部门将探索设立专业系列职称,研究不同类别社会组织的专业职称设计,建立社会组织专业资格认证制度。
    “现在社工是可以考取统一的国家职称的,但是社会组织的人员一直没有统一的职称。”温庆云说。
    (据《京华时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