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8103|回复: 0

[帮办·社区] 谨防“微信”搭讪犯罪 交朋友要多长个心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27 22: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聊天工具“微信”正在被不法分子频频利用。

  用过“微信”的人都知道,这个工具可以寻找千米之内也在使用“微信”的人,同时还可以通过“漂流瓶”和“摇一摇”这两项功能认识更多的陌生人。

  但“查附近”,查到的不一定是好人;“摇一摇”,摇来的可能是厄运。

  今年以来,各地接连发生利用“微信”诱出事主实施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的警情,作案手法新、针对性强。从最近几起案子的作案方式看,嫌疑人均通过“微信”搭讪、结识事主,通过手机聊天骗取事主的好感和信任后,将事主约至指定地点见面,伺机进行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作案时间看,大多选择在晚上,其中23时和凌晨1时较多发。从作案对象看,事主多为喜爱上网、追求新鲜的年轻男女。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尤其是涉世不深的姑娘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别迷恋“微信”,多长个心眼。

  同时,为防止陌生人发“微信”骚扰,“微信”用户可在隐私设置里进行设置,保护自己的隐私;使用“微信”交友时要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也不要轻易见面,若见面,见面地点最好在繁华场所,并注意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要贴身存放;如果对方提出借手机、借钱时,要三思而后行,防止上当受骗。

  (茹彬彬 董小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