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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地方性法律法规] 北仑: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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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2: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北仑区出台了《关于实行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无需业务主管单位,可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这在全省属于开先河之举。

  近年来,该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建设,并主动推进政社分开,大力扶持培育社会组织。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366个,年均以11.9%的速度增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在全市位居前列。

  本次《办法》的出台,取消了前置审查,规定以上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登记,突破了国家有关申请成立社会组织需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的规定。《办法》放宽了设立条件,并简化了登记手续,将社会组织的筹备成立程序和注册登记程序合并,压缩了办事期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陈晨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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