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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政策:宁波贫困大学生可申请贫困补助渠道(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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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0: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帮助贫困大学新生能够顺利入学,宁波市多个部门联合构筑贫困大学生救助网络,力保大学新生不因贫困而失学。除《东南商报》A叠17版提到的教育部门外,记者还就工会、慈善、残联等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力量涉及贫困大学生资助的政策进行整理,有需要的贫困大学生可以联系申请救助。

  薛丛川


  工会部门

  今年工会大一新生助学对象为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或因工伤事故、工资拖欠、突发重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职工(必须建立临时档案)。

  具体标准为:“文意助学”大学生每学年5000元,四年共2万元(学制超过四年的或毕业后继续读研的,可申请延长资助时间),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另可申请“文意奖学金”,每学年800元至1500元不等。

  “大学生助学”不分新老生,每人2000元;新生第一年给予一次性路费补助,标准为省外就读的每人给予路费补助500元,省内(大市内除外)就读的每人给予路费补助200元。

  “文意助学”新生的申报条件为2012年考上第二批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子女文意助学申请表”,并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可于收到正式通知书后补交)、高考成绩单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大学生助学”的申报条件为考入大专(仅指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包括新生和老生。“大学生助学”应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实,填写“宁波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大学生)助学申请表”,报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或园区总工会。2012年新考入高校的新生,同时附入学通知书(可于收到正式通知书后补交)和高考成绩单。

  残联部门

  助学对象为我市户籍接受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助学资金每学年只能申请补助一次。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助学对象的《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接受成人高等教育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助学对象或家长的《残疾人证》;家庭持有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等家庭贫困状况证明证件之一;助学对象的身份证,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应同时提供家长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户籍关系证明。

  申请须经村(社区)签署意见,向乡镇(街道)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当年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补助,非新生每学年给予不低于4000元补助;就读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的新生当年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补助,非新生每学年给予不低于3000元补助;对于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给予一次性不低于2000元的补助。咨询电话:87184329。

  慈善部门

  慈善部门每年发放大学新生慈善助学金,主要对象是政府政策扶助以外,上大学有困难的贫困家庭子女。今年全市计划救助1590人,安排资金686万元,其中市本级救助370人。每位本科新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大专新生4000元。

  另外还开展“彩虹助学”活动,由企业和爱心人士认助150名大学生,助学对象为:孤儿(包括一方死亡、另一方杳无音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另一方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父母双残(要有残疾证);因天灾人祸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低年级本专科学生。资助四年,每人每年3000元。市慈善总会助学咨询电话:87251999。

  社会力量

  “汇梦·牵手未来”宁波市大学生发展计划由共青团宁波市委、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日报·帮办周刊联合推出。

  该计划主要面向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民政部门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宁波生源的2012级大学生,以及部分在校困难宁波生源大学生,提供每人每年4000元助学金,助学金按学年进行推选,可重复获得。

  符合条件的大一新生,凭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由学生本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团委提出申请。咨询电话:87329903。

  勤工俭学

  为帮助我市贫困大学生在校期间找到勤工俭学岗位,日前,我市成立了由市民政局主管、宁波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和浙江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公益平台———宁波公益服务促进中心,该中心实际上是一个公益项目大超市,正为我市1.1万名贫困大学生募集年收入5000元以上的勤工俭学岗位。

  据悉,目前已有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接手了此项目,学生录用后与用人单位及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三方合同,报酬由企业支付到人力资源公司,再由人力资源公司发放给学生,如遇用人单位拖欠报酬,由人力资源公司先行垫付,同时人力资源公司还要为大学生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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