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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类家庭”:有家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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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1: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类家庭.jpg

王元利和刘国英的“类家庭”中寄养了4个孩子。南方日报记者张由琼摄

孤儿是一个弱小、困难的群体。大多数孤儿因为有先天性重大疾病,或有残疾而被生父母抛弃。他们从小失去父母的抚养和亲情的呵护,如果社会不能形成有力的保障,没有形成完善的救助体系,他们的人生将遭受失去亲人之后的“二次伤害”。

这些天,兰考孤儿的悲剧给社会带来巨大震撼,也为各地敲响了警钟。本月7日,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民政部门立即开展全面排查,未雨绸缪。笔者了解到,连日来,省民政厅已派出若干个检查组分赴省内各地开展督查,尽快掌握各地的排查情况。

据广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广州已基本杜绝民间私自收养的现象。在孤儿的养育安置方面,除在福利院集中供养外,还发展出家庭寄养、机构代养等多种养育方式。前日,笔者走访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的部分寄养家庭发现,“代理父母+政府+社工”的模式为孤儿们撑起了一片蓝天。

有家不孤单

“类家庭”是民政部门起的学名,本义是类似普通家庭的“模拟家庭”,一些孤儿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

广州天河育龙居小区一栋普通的住宅楼里住着4户“类家庭”。

4名孤儿的“代理妈妈”孙景玲是其中一家的女主人。3年前,她和丈夫从吉林南下广东,来到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应征“代理父母”岗位。

福利院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评估,认为他们基本符合寄养家长的素质要求,于是和他们签订了寄养协议,让他们免费住进政府向福利院提供的廉租房,并承担起养育孤儿的职责。

屋内面积大约100平方米,有三间卧室和一个客厅,光线明亮通透,家具家电齐全。客厅的墙上挂着全家福照片,大家甜蜜地笑着,暖意洋洋。这是笔者在孙景玲家看到的场景。

这些年来,由孙景玲养育的孩子换了好几拨,他们有的被收养了,有的已长大,重新回到了福利院或走上社会。而现在,和她在一起生活的是4个孩子。老大、老二已经15岁,上小学五年级和四年级。老三9岁,是个女孩子,因智力发育迟缓,还在上幼儿园。老四刚刚5岁,是个机灵的小人精,十分调皮。

孙景玲已经退休,全职照顾孩子。丈夫白天在小区附近的停车场打工,晚上回来与孩子们共享天伦之乐。“小区里的邻居们看我们年纪不小,还以为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孙景玲笑着说,“在楼下散步时孩子会大声喊我们爸爸妈妈,我们听了也是特别高兴。”

“我告诉孩子们,就算爸妈以后回东北老家了,你们也仍然是最亲的兄弟姐妹,大家互相照应着,才不会觉得孤单。”孙景玲说。

有爱有亲情

广州推行孤儿家庭寄养的模式,孩子们虽然大多身患残疾,但他们天真可爱的脸庞流露出自己对爱的满足

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有爱才有家。笔者在采访中发现,广州市推行孤儿家庭寄养的模式,为这些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安全、温馨的家,同时也让他们在“代理父母”那里获得了真挚的父爱母爱,获得了对家庭的认知和理解,弥补了缺失的亲情。

在孙景玲的隔壁,住着另一个“类家庭”。这个家庭的爸爸妈妈是从湖南衡阳来广州的王元利和刘国英夫妇。他们是较早一批的“代理父母”,2007年就“上岗”了。和孙景玲一样,刘国英家目前也养育着4名孤儿,其中的3个孩子年龄很小,都才四五岁,其中还有一名脑瘫儿。

5岁的立文,就是这个先天脑瘫的孩子。他从福利院转到国英妈妈家才短短10个月时间,就已经学会要大小便时叫妈妈带去厕所,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拉在裤子里。在国英妈妈的呵护下,立文从闭塞的精神空间里走出来,高兴时会哈哈大笑,还学会了向妈妈撒娇。

15岁的小海对于自己是被父母抛弃的这个事实一直耿耿于怀,脾气特别暴躁,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融入新的家庭。在景玲妈妈的关心下,他渐渐走出阴影,变得开朗可爱。他告诉笔者,以后要当一名警察,服务社会。

“孩子们特别黏我,一个个争着拉我的手,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特别幸福。”刘国英说,自己特别喜欢孩子,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厂里的同事经常会找她帮忙照看小孩。如今夫妻两人都已经退休,亲生女儿也在深圳工作,他们没什么牵挂,可以把心思全部放在这些孩子身上。

一个孩子说:“我很想去找生我的妈妈,但我也舍不得、离不开现在的妈妈。”

政策作支撑

孤儿们不仅有“代理父母”给出的关爱,还有一整套政策机制和社会力量作支撑,给他们帮助和引导

事实上,自2006年广州在全国率先创新福利院孤儿“类家庭”养育方式后,到目前已有33户“类家庭”分布在育龙居小区、白云花园、荔园小区、金沙洲以及福利院家属区等地。每一户都有一对夫妻作为“代理父母”。目前,他们共养育105名孤儿。

这些幸福的家庭背后,不仅凝聚着“代理父母”们非凡的耐心和关爱,更有一整套政策机制和社会力量作为支撑。

为了照顾好这些孤儿,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从挑选“代理父母”开始就从严把关。首先,“代理父母”自己必须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年龄在四五十岁左右,没有家庭的牵挂,而且不能以照顾寄养儿童为盈利手段。随后,福利院还会对“代理父母”们进行一番评估,从育儿经验、生活技能、身体情况等方方面面进行考察。最后挑选出一批最适合照顾寄养儿童的夫妻来签订寄养协议。

“代理父母”没有工资报酬,每个月会收到政府发的爱心补贴。刘国英告诉笔者,照顾一个小孩每个月补贴400元。“我们家一共4个孩子,一个月共有爱心补贴1600元。有人问我们是不是想挣钱,其实现在请保姆照顾一个孩子都不止这个价了,更何况是4个小孩。”

除了有精心挑选的“爸爸妈妈”,孩子们的物质生活也很有保障。每个家庭除了有配置好的廉租房,并且家电家具一应俱全。政府每个月还会给每个孩子1180元供养费,包括伙食费、服装费、杂费等,孩子的学习费用、医疗费用等政府也全包了下来。

为保证供养费全部用到孩子身上,福利院会定期检查代理父母提交的记账本,并检查孩子们的营养状况、身体状况,一旦发现问题,就取消“代理父母”的资格。此外,还有工作人员随机上门家访,密切监控“类家庭”的运转情况。

照顾这些特殊的儿童,“代理父母”们常常遇到很多难题,这个时候,政府聘请的专业社工就会帮他们想办法、出主意。笔者了解到,社工设计了很多小游戏,比如在房间里向地上扔枕头,用画画表达自己的心事等,用以排解孩子们的压力,增强他们沟通表达的能力和自信。除此之外,社工还会定期跟学校老师交流,及时掌握孩子们在校的表现和学习情况,针对每个孩子的特殊情况给予帮助和引导。

(来源:中国社工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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